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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宣传周 | 一起读懂宪法

    2025-12-04 08: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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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八个“宪法宣传周”。宪法融入我们日常的生活,也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下面,我们选取部分内容与大家一起学习。


    第二十四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让我们一起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维护宪法





    来源:钦州监狱

    编辑:刘杨威、蒋郅凡

    校对:倪  哲

    一审:童团结、黎毅浩

    二审:范小香、倪小兰

    终审:黄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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