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有效运用“三个抓手”促进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
一、着力构建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法规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将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作为单独章节写入《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推进新时代全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全区民宗系统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实施方案》。
二、建立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体系
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区)级四级非遗保护体系已建成。现有“壮族霜降节”“六堡茶制作技艺”“瑶族油茶习俗”三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自治区级非遗项目914个,其中70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自治区级传承人936名,其中49名为国家级传承人;全区建有9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其中“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成包括非遗展示中心、传习基地、非遗工坊等非遗保护工作平台415个,评审认定26家传统工艺工作站和131家广西非遗形象体验店、非遗美食体验店。建设《广西古籍文库》数字资源平台,收录100多部古壮字古籍底本和近千份文书等资源,初步实现了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成果的数字化共享。
三、提高民族文化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融度
加强文化遗产和文物的平台建设工作。建设了386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户)。已备案的博物馆、纪念馆128家,其中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30家。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名镇9个、名村29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1片,中国传统村落280个,广西传统村落770个,广西历史文化街区36片。培育和打造137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56个“广西民族特色村寨”,选取其中部分村寨开展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深入挖掘、整理、开发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遗址遗迹、活态遗产、体验项目。持续打造“三月三”等民族特色文化品牌,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为内核,开展自治区层面9项重点活动和全区1000多场活动。“三月三”假期期间,全区共接待游客1360.99万人次,比2019年同期增长10.9%;实现旅游收入105.8亿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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