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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渡监狱“八到位”大力推进假释工作

2020-02-28 16:24     来源:广西监狱管理局网     作者:中渡监狱 黄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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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逐步提高假释比例,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社会上接受改造,中渡监狱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办案程序,“八到位”大力推进假释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根据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假释工作部署,在全体警察以及罪犯中进行假释工作动员,让警察充分认识到假释工作不仅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激励罪犯改造、节约行刑成本的需要;同时让罪犯充分理解假释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解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认识到假释是一种非监禁化措施,也是行刑社会化的重要手段,使一些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悔罪的罪犯附条件的提前脱离监禁生活进入社会。
  
  二是学习宣传到位。充分利用警察学习日、罪犯教育日,学习宣传国家有关假释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部、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相关规定。通过大力宣传假释工作,让每一位警察充分认识假释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步骤、工作目标等,正确把握办理假释的条件和程序,做到实体条件标准化、办案程序流程化、文书书写规范化;让每一位罪犯充分了解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
  
  三是筛查到位。根据假释的条件以及罪犯的考核情况,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各监区进行测算,筛选出符合假释条件的所有罪犯名单,并按季度建立名册呈报刑罚执行科审查,然后按先后时间顺序制定分批推进办理计划。
  
  四是谈话教育到位。对筛查出来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逐一进行谈话,提高罪犯对假释的认识,教育其各方面持续保持好的表现,为报请假释创造条件;同时对于犯罪类型、服刑年限、剩余刑期等符合假释条件,但是有财产性判项没有履行的罪犯,特别是财产性判项数额不大的罪犯,监狱加大教育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罪犯认识履行财产性判项的积极意义,从而想方设法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对于有机会假释的罪犯,一方面严格控制其狱内消费,一方面引导其利用劳动报酬通过亲属代缴财产性判项。2019年获得裁定假释的9名罪犯中,有3名罪犯是在监狱做工作后通过亲属履行了财产性判项,从而获得了假释。
  
  五是再犯危险性评估到位。严格按照《广西监狱拟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再犯危险性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对筛查出来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及时进行再犯危险性评估,为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执行刑罚提供参考依据 。
  
  六是社区调查评估到位。积极主动提前发函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调查评估,为社区矫正机构的评估留足充分的评估时间。同时,监狱通过电话、函件、派人到访等方式,加强与各地社区矫正机构的沟通,尽量争取社区矫正机构支持监狱的假释工作。2019年共与23个地方司法局进行了电话、函件沟通,到访6个地方司法局,为假释工作的顺利推进争取了支持。
  
  七是沟通协调到位。主动与鹿寨地区检察院以及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假释工作进行充分的工作沟通,提前向他们通报监狱拟提请假释罪犯案情、改造表现、财产性项履行、再犯危险性评估以及对社区影响调查评估等方面的情况,最大程度上争取检察院同意监狱提请假释、法院能够裁定给予假释。
  
  八是落实到位。根据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提出的重刑犯监狱年内假释率工作目标,按照1-8监区今年以来的月平均押犯数,以及初步筛查,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数,把办理假释案件数具体要求落实到各押犯监区,督促他们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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