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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黄某的矫治个案

2022-11-17 09: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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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黄某,男,1986年5月生,壮族,广西百色市人,初中文化,农民,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监以后在日常改造中出现抵触的思想情绪,常有违规行为,内务整理不规范,经常有抗拒改造的言行和顶撞警察、越级报告、拒绝填写年终评审鉴定表等不利于改造的表现。针对黄犯逆反改造心理的情形,采取如下有计划性的矫治措施: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黄犯年幼时,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或忙于农业生产,由在老家的爷爷奶奶抚养。父母认为在家里有爷爷、奶奶照顾,在学校有老师教育,故疏于对黄犯的教育。年幼时家庭教育缺乏正确引导,对一些小错误只采取打骂的粗暴方式。常年缺乏父母关爱,同时受到错误的家庭暴力影响,最终使黄犯在中学时期逐渐养成以暴制暴的陋习,经常因打架被学校处分。由于缺乏父母关爱和约束,黄犯在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中得到情感寄托,使其盲目相信和崇拜哥们义气,养成了血气方刚的性格特点。

2.社会经历:经常因打架被学校处分,反而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而后逃课在街头结识了一些小偷小摸的社会不良青年。缺乏家庭关爱以及过早接触社会不良风气的黄犯,随着这些社会青年结下所谓的“兄弟情”,开始从小偷小摸的行为,发展到从事危害社会秩序的事情,受周围“兄弟”的影响,错误地模仿黑帮电影中“古惑仔”用暴力的手段去解决问题,认为这种行为才能展现大男人的威风,才能算是男子汉的表现,才能得到他人的关注,满足情感上的缺失心理。

3.其他因素:文化程度不高,不爱学习,平时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法律意识淡薄,严重缺乏法律观念。这成为最后走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侵犯他人生命财产权利的直接原因。

(二)入监改造表现

自入监以来,因为黄犯拒不服从法院判决,无视监规纪律,经常出现一些违规违纪行为,例如:内务整理不规范,日常改造中存有反改造言论。警察多次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监狱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并将该犯作为重点教育攻关对象。

投入改造一年多来,经过警察一系列的改造教育、亲情帮教,触动了黄犯认罪悔罪的心理,逐渐从内务整理开始,到遵守监规纪律,再到听从警察的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改造成绩。此后,黄犯本应该按警察指引的正确方向好好改造,但是受到罪犯中某些顽固分子的消极影响,公然抗拒警察执法、挑衅警察管教,对警察的教育无动于衷,偏离了正常改造的路线。

(三)心理行为表现

经过长时间的管教排查和心理辅导,总结出黄犯性格傲慢、固执、多疑、焦虑、容易冲动的特点,自控能力很差。监区会同教育科讨论后得出,该犯仍有挽救的可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攻关方案后,心理辅导中心、监区领导、分监区领导轮流对黄犯进行教育谈话,从劳动改造、思想教育、亲情帮教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心理疏导工作。逐渐,在通信、会见过程中,监区逐渐发现“感谢警官”、“对不起”等字眼,黄犯正式表现出改好的心理迹象。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对自己所犯案件存有偏见,处处以自我为中心。对自己侵害他人的错误事实缺乏应有悔改意愿。错误对待入监服刑,认为自己所有诉求都应该及时得到满足。以各种理由抗拒劳动改造、以傲慢的态度挑衅警察执法,没有形成正确的改造意识。对改造生活消极对待,情绪低迷,抗拒监管改造,用消极的心态对待劳动改造。

2.性格因素:性格傲慢、固执、多疑、焦虑、容易冲动的特点,自控能力差。

3.心理因素:不适应改造环境,不能接受现实。疑心重,对警察及其同犯存在敌对、不信任心理。以自我为中心,感受不到他人关心,内心封闭。

(五)矫治方案

综合各种因素及对黄犯个人资料的分析与评估,发现黄犯有渴望获得减刑的愿望。针对这一关键,对症下药。

1.第一阶段 :监管攻心

以监管攻心为主要手段,在个别谈话中,警察列举黄犯身边与其同时入监改造罪犯的良好减刑事例,讲述他们遵守监规纪律的表现,获得减刑、刑期缩短的事实。以此对比该犯的改造情况,从中引导黄犯思考应有的改造态度和理性的改造行为。逐渐从劳动改造、思想教育等方面,引导该犯走出思想误区,端正改造态度,激发积极改造、求取减短刑期的欲望。

2.第二阶段:微调改造环境、分散矛盾集中点

监区警察并没有因为黄犯思想顽固、转化教育难度大就放弃对其的教育挽救。监区决定将该犯调换监区,分散该犯对警察、同犯矛盾集中点的想法向监狱领导汇报。经同意后,对该犯调换监区服刑改造。黄犯感受到警察对自己改造好的执着,对产生过排斥警察管理的心理感到后悔,顶撞警察、公然抗拒执法的行为有所减少。

3.第三阶段:及时引入社会帮教、引导人性本善

通过调换监区、受到监区警察关注后,黄犯的日常表现基本上向着改好的方向发展。生活、劳动现场和遵规守纪方面都能融入到正常的改造中。监狱适时开展各项“外调走访罪犯家属活动”。监区长把活动融入到转化黄犯的方案中,向监狱提出需要对该犯开展社会帮教的报告,得到业务部门的采纳。在走访的过程中,警察把在黄犯家中走访的情况制作成录像,回到监狱后,组织黄犯观看。黄犯从视频中看到父母满怀思念的表情和含着泪水对自己说的话后,失声痛哭,自责这几年来错误的改造表现,耽误了宝贵的改造时间,为家人时刻挂心自己而深感愧疚、悔恨不已。

4.第四阶段:转化路上一个也不能落

通过前面几个阶段的教育后,黄犯在思想意识方面有所进步,特别是在亲情帮教、走访家庭后,更是有了较为明显的变化。但自控能力差,容易受到他犯的蛊惑,改造思想仍然摇摆不定,容易冲动导致违规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开展年终评审的时候,该犯竟然把年终鉴定表撕毁。针对该犯这一严重的错误行为,分监区和监区警察都第一时间对该犯进行谈话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希望黄犯能从中认识到错误,并能吸取教训。在接下来三个月的改造中,黄犯都没有能够接受警察的教育,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和理由拒绝完成劳动任务,消极对待劳动改造。监区警察经过多次的开会讨论后,决定给予该犯严管处罚。

就在黄犯被严管期间,家人来到监狱探监没有能够见到黄犯,问其原因时,负责接待会见的警察只能如实告之,同时也把家人来探监的消息告诉黄犯。得知情况以后该犯开始对自己的一时冲动心有悔意,一直在责怪自己任性、固执,为自己无理取闹后悔不已。

监狱在同年组织了一次特殊的“开放日亲情帮教活动”——活动对象都是针对因违规违纪、不服从管教等行为被严管的罪犯。警察带领家属们到生活现场参观,了解监区日常管理工作,消除罪犯家属的心理疑虑。当黄犯看到因为牵挂自己焦急、憔悴年迈的母亲时,愧疚的心理使这个过去任性、固执的“男子汉”禁不住嚎啕大哭,双膝跪在母亲前面,不停地给母亲认错。面对母亲的问话,该犯只能用“对不起”来回答。这次黄犯彻底“哭”醒了。

在黄犯解除严管回到监区改造后不久,在监区自行组织的一台迎春晚会上,黄犯独唱《铁窗泪》。这次,他真的用心去唱、用情去唱,通过歌唱的方式把自己愧疚于父母的养育、愧疚于警察的再造之恩表达出来,唱得泪流满面,给监区全体罪犯上了一节认罪悔罪与舞台艺术相结合的现身说法课。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帮助黄犯接受现实纠正认识偏差,强化正确合理认知,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和认罪态度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定位,从而自觉放弃原先抗拒改造、敌视警察管理的错误认识。

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遵规守纪意识,促其端正思想,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深刻认识自我改造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

3.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心理和性格上的缺陷,是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有意识地去改正和弥补自己性格上的缺陷。

【教育改造成效】

监狱举行“罪犯互助基金捐款仪式”活动中,黄犯积极参与其中,捐献自己一个月的劳动报酬。这是黄犯在释放改过自新、洗心革面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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