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蔡某某,男,1991年4月出生,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高中文化,无业,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该犯投入改造以来,改造态度不端正、消极改造,平日游手好闲,不思进取、好逸恶劳思想严重,经常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现针对蔡犯的改造情况,采取如下有计划性的措施: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环境致使蔡犯形成不良恶习:该犯父母为了生活外出打工,使得蔡犯成为留守儿童,读完高中就进入社会,与社会闲散人员闯江湖,人生没有目标,沾染社会不良习气,养成好逸恶劳的思想,没钱就做违法事情解决。
2.世界观、人生观扭曲,认为人生之所以为人生,就是朋友义气最重要。该犯认为:自己的家庭没啥依靠,从小都是朋友帮自己,自己为了朋友也要两肋插刀,自身并不感觉存在错误的认识与行为,并且坚信自己的观点,不容许任何人质疑。
3.缺乏法律观念:文化水平低,跟着社会闲散人员厮混,别人说什么就信以为真。
4.意志缺陷:缺乏主见,容易受他人蛊惑,意志不坚定。
(二)入监改造表现
蔡犯调入监区以来,大事不犯、小事不断,缺乏人际交往能力,与他犯在语言表达上经常出现误会。由于与他犯关系差,也导致其劳动改造上出现欠产现象,经常因违反监规纪律被处罚。
(三)心理行为表现
艾森克个性测验:提示为倾向于内向,固执、偏激、情绪不稳定,对刺激反应强烈,易焦虑、冲动,自控能力差。防御方式问卷:经常使用不成熟防御机制,应对压力和挫折时使用退缩,潜意识释放,投射,被动攻击等不成熟的防御机制,面对困难和问题时倾向于把原因归咎于他人或外界因素。
(四)教育矫治的优点
1.情绪较稳定,能立足实现,正视现实。
2.年富力强,身体素质较好。
3.对警察有信任感。
4.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追求获得认可的价值取向。
5.思家恋亲、感恩父母、兄弟情深,可利用亲情帮教资源。
6.积极改造、获得减刑、早日新生的欲望强烈。
(五)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自我学习水平较低,理解事物能力弱,教育学习和掌握劳动技能认知意识淡薄,无主动学习的自觉性。
2.性格因素:性格内向,容易受他人唆使,无主见,在接受教育后容易再犯错误。
3.刑期较短因素:存在破罐破摔、自暴自弃的思想。认为刑期短,反正不能减刑也就不用遵守纪律,出狱后也没有一技之长可以生活,一副无所谓的心态。
4.心理因素:性格内向、偏激,以自我为中心,对周围现实环境的适应能力差,对自我的认知比较模糊,对个人改造丧失信心,不能吃苦耐劳,认为劳动已经尽力,这个工种不适合自己,过不了劳动关,对劳动产生惧怕心理。
(六)预期矫治目标
1.稳定思想,消除负面刺激。让分管改造领导主动找其谈话,让其熟悉、适应监区的生活环境,同时也避免近期监区主要领导频繁找其谈话,使其产生自己是特殊犯的感觉,弱化其自身负面形象的心理刺激。
2.消除疑虑,取得信任。通过警察及监区领导对蔡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淡化蔡犯对谈话的敏感意识后,逐步增加与蔡犯的接触。通过询问完成劳动改造任务、生活、家庭、改造环境情况等,拉近与蔡犯的距离,消除其防卫机制,争取其信任并促其产生与警察沟通的愿望。
3.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守纪意识,促其端正思想,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深刻认识自我改造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
4.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心理和性格上的缺陷,是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有意识地去改正和弥补自己的性格缺陷。
(七)矫治方案
从蔡犯的成长及在监内的改造行为上看,反改造原因主要是个性特征引起。对其教育转化,主要从心理知识的角度进行矫治。通过心理矫治,循序渐进引导罪犯消除顽固因素。
1.第一阶段
收集材料,个性心理初步分析并取得信任阶段。通过多次真诚、共情、出于公心的沟通谈话,使蔡犯消除对警察的对立情绪和抵触心理,能够从内心真正体验到警察是真心帮助其实现改造目标的。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和谈心,逐步了解其生活、家人的情况,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解决其所担忧和困惑的事情,使蔡犯卸下改造的后顾之忧和戒备防范心理,使信任的矫治关系得以建立。
2.第二阶段
在取得信任后,有意识地对其讲授法律法规知识和与他人的交往技巧,同时继续加强劳动技能和情绪管理教育,使该犯从思想上认识到混刑期思想是错误的,参加劳动改造是一名罪犯的基本义务,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要冷静,勿过于激动,否则易被情绪左右,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情。另一方面通过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监规纪律教育,强化其巩固法律和纪律意识,逐步树立遵规守纪思想,同时引导其认清、明确自己的身份,明白改造的目的是改造自新,无理取闹是没出路的。
3.第三阶段
矫治顽固阶段。通过前期的一系列矫治,引导蔡犯成为一名遵守监规纪律的罪犯,能够积极面对改造中的困难,反省自己的罪行,端正改造态度接受警察教育,完成劳动任务。另一方面继续铺以激励措施,巩固转化效果。经过教育引导,该犯目前能明确自己的身份,认罪悔罪,服从监管,接受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并完成劳动任务,无违规违纪行为。
4.第四阶段
稳定成果,加速转化。通过前面三个阶段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行为指导后,蔡犯服刑改造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劳动观得到了认同。警察对蔡犯矫治工作持续关注,不断引导其改造从被动转为主动,有意识地安排到生产重要岗位进行劳动,发挥其专长。让蔡犯辅导有书法、绘画基础的罪犯,帮助克服懒惰、畏难等心理,培养沟通交流能力。有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后,蔡犯形成了自尊和自信的健康人格,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投入到服刑改造中。
(八)对罪犯矫治的总结
1.对第一阶段的总结
经个别谈话教育等矫正措施,能缓解蔡犯的偏执型人格障碍,明确改造身份,基本能听进警察的教导,对警察有一定的信任感。
2.对第二阶段的总结
基本矫正蔡犯对法律的错误认知,扭转其对社会的歪曲认识,正视改造现实,理性接受家庭现实情况。在警察的引导和帮助下,开始明确和树立改造方向和目标。
3.对第三阶段的总结
思想状况较稳定,认罪悔改态度较好,能直面家庭状况,积极主动参加劳动改造,按时完成劳动任务,但心理上尚有轻微焦虑,一定的自卑感。对家庭和同监其他罪犯的忧虑有所减轻但依然存在。
4.对第四阶段的总结
各项心理指标均趋于平稳或良好,情绪相对稳定,多数情况下理性判断事物,能较好控制情绪。继续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和亲情帮教,开展兴趣培养、职业培训等,增强改造信心,培养健全人格,全面巩固教育改造成果。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三个多月的教育矫治,蔡犯基本树立了正确的改造观,能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完成改造任务,思想稳定。能用理解和宽容去接受自己和他人的不足,与小组的同犯也能较好地相处。在改造过程中出现困难或发现问题时,能及时向警察报告。能制定自己短期改造计划,并较好的完成。同时在劳动改造上能基本完成劳动任务,表现积极,形成一个良好、积极的改造循环,基本能消除顽固因素。
通过这个案例,警察体会到:在教育转化罪犯时,应设法与罪犯建立起信任关系。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少用或避免用说教的语言和形式沟通,消除其抗拒、敌对心理,为找到教育转化的突破口创造条件。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对于抗拒改造的罪犯,要善于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在矫治过程中,为其发挥优点或特长创造条件并适当加以利用,就能激发改造的积极性和自信心。对于恶习较深的累犯,转化不是直线上升,而是一项持久性工作。我们要正确看待罪犯在改造过程中的反复现象,不能简单地批评了事,要做好跟踪了解,准确掌握其改造情况和思想动态,对改造中的反复和波动,及时抓住时机、苗头、积极因素进行干预和引导,是教育转化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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