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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邱某的矫治个案

2022-06-10 17:0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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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基本情况】

邱某,男,1957年8月3日生,广西南宁人,大专文化,合同诈骗,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因涉嫌遗漏罪,被判决机关依法追加刑期6个月。

自入监服刑以来,邱犯接连遭遇包括刑罚变动及家庭变故,半年内先后经历了与前妻离婚析产民事官司,原案件涉案金额变动,判决机关追加量刑6个月及其父亲病故。短期内遭遇连续变故,极大影响邱犯服刑改造情绪,导致其认罪悔罪态度较为消极,对改造前途丧失信心,服刑改造生活得过且过。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邱犯出生于文化家庭,家庭教育良好,艺术院校毕业曾在文艺工作单位从业,后下海经商,开办公司。两次婚史,育有一子一女,其子32岁,智力发育不全,存在认知障碍,由其胞妹代为照料,其女随前妻生活。目前婚姻状况为离异。服刑前,邱犯未有犯罪服刑史。

(二)入监改造表现

邱犯在调入监狱服刑期间,能够较好遵守监规纪律,完成劳动改造任务。曾未在规定区域抽烟,按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考核分。

(三)教育矫正难点

1.认罪悔罪态度不端正。邱犯对法院判决结果存有异议,认为未得到公正判决,存在改造抵触情绪。具体表现为,以不服从判决为由拒绝执行判决中关于罚金等财产性判决项,对减刑假释政策漠不关心。

2.社会帮扶基础差。邱犯曾有两段婚姻史,育有一子一,儿子身患残疾。同时鉴于其家属均居住异地,并受疫情防控影响,缺失亲情会见、书信等社会帮扶支持系统。

3.心理受挫。邱犯在短期内接连发生刑罚变动、家庭变故,导致其改造思想波动大、心理负担大、悲观负面情绪大。

4.身体因素。邱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曾因肺结核住院治疗。调入监狱前已治愈,经入监教育后调入生产监区从事辅助工种。邱犯多次反映胸口憋痛、手指关节疼痛等,疑有逃避劳动嫌疑。

(四)预期矫正目标

1.稳定情绪,安抚应激反应。及时介入心理危机干预,疏导情绪,逐步缓解因突发变故产生的紧张、悲观、焦虑情绪。

2.增强身份意识和形势教育。深入分析和矫正邱犯不服判决结果、抵触改造的错误认知。首先强化身份意识,进而引导其进行正确的自我剖析,从而达到认罪悔罪态度的根本扭转。

3.树立改造信心,加强前途教育。肯定邱犯的孝悌素养,鼓励其发现自身优点,灵活将服刑形势和刑释前途教育结合起来,使其能够客观并乐观地面对服刑改造生活。

(五)矫正措施

1.心理评估。监区协调业务科室协助对邱犯进行心理评估,对存在的人格倾向及抵触心理进行评估,为后期采取具体及针对性的介入干预措施做好前期准备。

2.个别谈话教育。邱犯服刑改造前期,鲜少与他犯交流,性格较为内敛,无明显外在的抵触表现。但自邱犯在监内追加刑期的开庭现场,情绪激动,对判决结果变现出明显的不服情绪。监区及时向业务科室了解判决情况,第一时间落实警察直管,介入初期干预,加强监管力度,预防邱犯产生极端行为,同时监区组织讨论分析邱犯个案,后安排分包警察及监区领导分别找到邱犯进行谈话,摸清其思想动态,耐心分析“抵触”反应,听取其诉求,让其能够适当发泄情绪。待邱犯情绪有所缓和后,用换位法让邱犯产生共鸣,使其渐渐放下心理防备,并向邱犯解释其服刑期间的合法权利跟强制义务。引导其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解决司法及家庭问题,让邱犯逐步接受既定事实和判决结果。

3.社会帮扶。家庭是维系亲情的纽带,邱犯两次失败的婚史促使其对亲情产生矛盾的心理情绪。在对邱犯的入监材料进行仔细梳理和多次谈话中,发现邱犯虽已离异,但与其原生家庭兄弟姊妹关系融洽,在谈话中多次提及,尤其对家中老父颇为记挂。因此以亲情感化作为教育转化突破口是对邱犯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关键。因疫情防控需要,罪犯亲情会见工作受限,在互联网的加持下,亲情会见实现由线下到线上的改造升级。监狱按规定为邱犯及其家属办理线上会见手续,邱犯也在疫情防控期间与家人实现了“面对面”会见。此外,监区还根据邱犯反馈的身体病痛状况,按罪犯就医规定,协调监内医院对其进行健康检查,这也让邱犯感受到监狱的关心,对打开邱犯心扉,进一步消除其抵触情绪起到了很好的积极作用。

4.引导培养健康爱好,建立改造信心。培养兴趣爱好是舒缓改造心理压力,转移注意力的有效措施。邱犯系艺术院校毕业,对吉他和萨克斯等乐器颇有兴趣,在不影响其改造的情况下,鼓励其发挥所长积极参与监区罪犯文化建设,提高其在改造生活中的“存在感”,侧面强化身份意识,丰富改造生活,建立改造信心。

5.加强政策宣传和形势教育。邱犯服刑初期对改造前途丧失信心,认为自己年事已高,服刑后已然“一无所有”。对依法减刑政策不闻不问、漠不关心。监区加强政策教育,利用政策“利好”结合亲情感化,使其由内而外地主动转变态度,积极改造。同时,加以形势教育,树立前途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系列心理干预措施,通过精准评估、对症施策,邱犯逐渐转变顽固态度,改造情绪趋于稳定。从内外在表现上看,邱犯从服刑改造之初对改造前途迷茫、灰心的悲观负面情绪,开始渐渐形成关心改造政策,受早获新生动力驱动,积极投入劳动改造的乐观精神面貌。

【矫正案例的认识

(一)罪犯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有的放矢。根据罪犯实际情况,精准评估、因人施教,围绕监管安全稳定总体要求制定改造策略,综合运用改造手段,及时布控以防范极端狱内案(事)件发生。

(二)罪犯心理危机排除工作并非一蹴而就。对罪犯尤其是重点罪犯的教育转化工作,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和与之相配套的措施,动态地抓好罪犯改造的不同时期环节,既不能主观片面臆断,也不能过分依赖经验,而应该科学辩证看待罪犯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总结共性问题,分析个性问题,在充分论证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符合监管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以点带面,促进监区乃至监狱整体监管安全稳定。

罪犯思想的根本扭转,是教育改造工作的归宿点也是最大的难点,不仅需要科学理论作为基础,更需要继承发展优秀的改造工作经验,从成功的改造案例中汲取能量,不断加强精神定力和业务能力,发扬攻坚克难精神,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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