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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李某某的矫治个案

2021-12-02 10:3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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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李某某,男,1986年出生,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07年4月11日送监狱服刑改造。至今已减刑4次,余刑8年多。

主要犯罪事实:2005年9月1日下午2时许,李某某在喝酒时与被害人李某发生争吵后,李某某用破啤酒瓶捅死李某。

该犯改造至今已减刑4次,该犯抵触警察的管理,行为养成散漫,对警察的教育置若罔闻,监狱于2018年将该犯确定为顽固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顽固原因及心理特征分析

我们通过查阅该犯档案、个别谈话、监控观察该犯的行为动态,以及从该犯周围罪犯侧面了解等方式方法,初步掌握了该犯的顽固原因及心理特征。

1.思想顽固,认死理,抗拒改造;

2.不相信监狱、监区、以及警察的管理教育,认为警察对罪犯的处理不公平、不公正;

3.心胸狭隘、为人自私,考虑问题总是从自身的角度出发,不顾及他人的感受;

4.自控能力差,容易冲动,有暴力倾向,有顶撞警察的行为;

5.报复心较强;

6.对人生前程和改造前途缺乏信心,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为此,监区专门安排心理咨询警察对李犯开展心理咨询,结果如下:

反应与观察:

1)情绪低落不稳定,不愿与他犯交流,整日心事重重,注意力不集中;

2)心眼小,与他犯关系紧张;

3)表达能力差,文化基础薄弱。

观察:情绪低落,自信心不足,对自己比较失望,愧疚感比较强。自知能力完整,内心体验与现实一致。无感知觉异常,无逻辑思维混乱。

监区在综合评定该犯的思想和改造实际情况后,一致认为只要方式和教育措施正确,该犯是可以教育转化好的。因此,监区成立个别矫治转化攻坚小组,制定矫治转化方案,对李犯进行教育转化。

(二)矫治对象主要问题症结

通过对该犯基本情况、成长经历以及近期的改造表现进行了解,初步认定该犯是一个人格缺陷的罪犯。主要表现为:神经处于高度紧张、惶恐、疑惑、不安的戒备状态,心里充满孤独、忧虑感,时常以警觉的目光观察周围的情况,以戒备的心理对待警察、同犯,性格孤僻、沉默寡言。加上自卑心理严重、刑期漫长,对改造产生畏难情绪,企图逃避劳动改造,对监区的正常管理有抵触心理。

(三)改造中的优势、难点和潜力

改造优势:我们通过排查后发现,李犯年纪较轻,手脚反应快,头脑灵活,现在所从事的车缝工种的车缝技术是不错的,而且通过与该犯的谈话体现他本人也认为从事车缝是他最拿手的工种。

改造难点:罪犯由于身份角色的改变,心理严重失衡,感到无所适从,在实际改造过程中如遭受挫折或多次出现差错后,不能很好地调节自己的心态,便选择以自暴自弃、消极改造的方式来逃避严格的监管改造生活。同时,亲情是罪犯改造的原动力和巨大的精神支柱,当罪犯长期无接见的时候,极其容易产生悲观绝望的心理,甚至走向极端。

改造潜力:虽然李犯违规次数不多,但该犯对分监区下达的各项改造任务有抵触情绪,在警察对其进行教育时,该犯态度依然是爱理不理、置若罔闻。经过翻阅档案,小组成员发现李犯的入监考试得分为90分,背诵监规为85分,而且该犯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年轻、学习能力强、记忆力较好,且从耳目了解情况得知,李犯违反监规纪律并不是因为藐视监规。

(四)教育转化思路和实施

通过对李犯各方面的综合评价,我们认为对该犯应该采取循序渐进的教育转化措施,在严之以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治之以法的范围内对其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对该犯的矫正方案分为七步走:

第一步:严格管理,加强监控

对该犯进行24小时监控,安排联保罪犯、特岗罪犯包夹包控,安排耳目监控其言行举止,对其活动范围、接触物品、享受的权利进行严格规定。并对该犯的娱乐方面进行控制。

第二步:融理于教,开启心扉

愿意倾诉是沟通的开始,我们在这一阶段没有对其错误观点做过多的批评,而是以倾听他的想法为主。经过几次交谈,该犯谈到如何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多余的人,谈到入监后的严格管理让其很不适应,心情十分压抑。把闷在心中的话说出来后,情绪有所缓解。然后,我们开始交流,对其用道理进行引导,用政策进行教育,用真情进行感化。该犯在感谢警官关心的同时,还认识到警官的工作不是为了私利,而是在帮助他、拯救他。经过多次接触,该犯逐渐放下了对警察的戒备、抵触心理,能主动沟通,化解了对警察的误解和成见,也理解了良苦用心,建立了信任,树立了积极改造才有出路的思想。

以拉家常的方式与该犯开展个别谈话,谈话教育的态度必须诚恳,充分尊重他的人格。用真诚、平易近人的态度消除谈话的距离感和对立情绪,使其明白警察是真心为了他好。同时在生活上适当帮助他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获得信任。

第三步:融情于教,攻心为上

在获得该犯的信任后,接下来对其进行正面、强制的思想灌输,使其从听不进去,到有选择地听,到听得进去,最后转化思想。一是灌输法律知识,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讲明党和国家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使其认识到法律是严肃的,是不允许任何人践踏的,同时党和政府是给政策、给出路的,只要老老实实接受改造,就能早日获得新生。二是灌输伦理道德,认识到一个人对亲人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三是进行前途教育,明白自己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帮助其树立改造的希望和信心。

第四步:行为引导,激励跟进

解决了该犯的思想问题,在行为矫正方面就会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鉴于该犯对劳动改造存在消极情绪,我们采用循序渐进的方法,让其给自己暂定一个阶段性目标,每达到一个目标就及时对其进行表扬。其次是采取激励性措施,对其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表扬,及时兑现奖励,让其体会到劳动的乐趣和意义,然后慢慢引导他从事一些高难度,但奖励幅度也相对高的劳动。同时,根据该犯的思想转变,违规违纪的明显减少,视情况解除部分管理和监控措施,恩威并济,使其体会到服从管理、积极改造带来的好处。引导其参加文娱活动,转移注意力。一旦发现不好的苗头,立即制止和疏导,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让其没有违规违纪的机会。

第五步:融教于勤,滴水石穿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亲情帮教。与该犯的直系亲属取得联系,得到他们的配合共同开展亲情帮教。同时,管教警察从关心他的生活入手,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帮助他解决实际困难,用真情唤回他的情感。

第六步:导入“同化”,双管齐下

利用已转化的顽固犯对该犯进行现身说法,帮助、规劝转化,解开其思想、心理上的“顽结”,这一做法在以往的矫治实践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第七步:善于找到突破口,捕捉转化时机

抓住该犯身上最为薄弱或心中最为敏感的部分加以引导,以点带面,取得教育转化的全面成功。

监狱于2018年底对该犯的顽固犯认定解除,解除理由:该犯在教育转化期间,能遵守监规、无打架斗殴情形,服从管教,接受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认定为顽固犯的情形已消除,攻坚档案齐全,符合解除条件。目前该犯未再有违纪违规情况,与其他罪犯的交流也多了起来,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些,各方面改造走上了正常的轨道。

【教育改造成效】

    我们加强对顽固犯的日常管理和教育,认真落实矫治计划安排,这是开展顽固犯矫治的关键环节。第一,警察严格、公正执法,真正抓好对罪犯的计分考核奖惩、分类处遇、“三大现场”管理、通信接见工作,做到“言传身教”、“人格熏陶”。第二,既注重面上一般性教育,更强调解决罪犯个性问题。一方面注重对罪犯认罪服法、遵规守纪、生活卫生、“三课”学习和生产劳动五个方面的常规性教育,另一方面针对罪犯存在的个性问题,通过分析、预测来对症下药,重点解决。第三,通过行为养成促使罪犯向其矫治目标逐渐推进。教育是灵魂,实践是检验,我们对罪犯的矫治体现在罪犯良好行为习惯的逐渐养成上,也体现在罪犯改造各个方面不断转变,向计划中的矫治目标逐步靠拢。第四,复合矫治,立体开展。我们以罪犯改造五个方面为基础,以罪犯个性问题解决为抓手,充分运用个别谈话、心理矫治、监区文化建设、狱内人际关系教育、家属社会帮教等手段,做到以人为本、以物为源,使矫治方案的思路贯通于罪犯改造的全身心、全方位、全过程,从而起到最大的矫治作用。第五,注重顽固犯及其矫治素材的积累,建立对罪犯科学的分析、比较制度。对顽固犯的教育转化不仅要求警察热心、专心、恒心,还要求警察做到细心。所以,我们在矫治过程中注意对顽固犯不同时间段、不同条件下的不同改造表现进行搜集和分析,并善于从中寻找出对顽固犯的矫治规律,如最佳时间、谈话方式、帮教手段、激励调动机制及控制手段等,以利于警察把精力放在刀刃上,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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