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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广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2019-04-08 11:08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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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区聚焦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和精准打击。截至2019年3月底,全区共打掉涉黑组织3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37个,涉恶团伙2178个,侦破涉黑涉恶案件4531起,刑拘犯罪嫌疑人16118人,缴获枪支118支,查扣涉案资产156526万元,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1351人;共起诉涉黑案件44件538人,起诉涉恶案件341件1966人;一审审结涉黑案件27件269人、涉恶案件168件1030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提高站位责任层层压实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基础。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迅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战略性、全局性位置进行谋划和推进。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先后召开三次会议对专项斗争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印发了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先后40多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重要批示、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和开展调研。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5次召开全区工作会议,作出部署,加强统筹协调,跟进指导督导,强化立规执纪,先后制定下发线索移交和处置工作、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大案件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严督实导,传导压力,推动专项斗争一步步往深处走、朝实里落。

各有关部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排查移交涉黑涉恶线索583条。

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严格落实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汇报、了解工作进展、专题研究解决问题。各级跟进抓部署、抓检查、抓问责,层层拧紧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有力格局。

自治区多次派出督导组,对全区14个设区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问题、查不足,补短板,着力推动各市将专项斗争任务落地落实。

措施环环相扣,责任层层压实,一场扫黑除恶的攻坚仗,在八桂大地轰轰烈烈展开。

把群众获得感作为检验标尺

“过去,这里的砂石价格比周边县都贵,现在降下来了!”

4月2日,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采石场。谈起李佳等22人涉黑犯罪团伙被打掉,做房屋装修的一位老板直言“大快人心”。李佳团伙一度垄断永福县及其周边几个乡镇的砂石市场,导致当地砂石价格居高不下。

黑恶势力嚣张的地方,就是群众安全感薄弱的地方。扫黑除恶既是国家之事,也是关乎百姓的“钱袋子”“米袋子”的民生之事。

“这里的恶势力终于完蛋了,我们做生意再也不怕被欺负啦!”北海市海城区金癸市场一名商人说。

“天养哥”和他的组织曾在北海市横行无忌、欺行霸市,制造了多起打砸抢事件,严重影响了当地老百姓的安定生活。今年1月21日,垄断市场为祸一方的“天养哥”涉黑团伙在当地受审,这一作恶多年的犯罪组织终于覆灭。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

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等。2018年12月27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33人重大涉黑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杜某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我就是来看看,长期在玉州建筑市场横行霸道的人最后是什么下场!这样的犯罪组织,早该覆灭,还市场清净,给人民平安。”庭审当天,当地一位老板到现场旁听时这样说。

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顺应了民心,维护了平安,彰显了正义。

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群众最清楚。只要动员起群众的力量,黑恶势力就无处遁形。

来宾市将公安局局长电话作为举报热线,并重奖举报者,先后接到群众举报电话200余个,举报线索149条。贵港市公安局在网上发布《向黑恶势力宣战!贵港警方征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通告》后,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0条,30名涉恶类违法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紧紧依靠群众获取线索的同时,各地也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痛恨、最急切的黑恶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贺州市平桂区把群众深恶痛绝的“路霸”“村霸”“市霸”等10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行动。共立涉黑恶案件28起,打掉涉黑恶犯罪团伙9个,逮捕81人。

“以前天一黑,都没有人敢走这条路,就怕被那伙人盯上。现在安全了。”贺州职业技术学院附近一家超市的老板说,“扫黑除恶得民心!”

依法精准打击不走样

15岁的覃某正值花季,却误入黑社会组织。

去年年初,覃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被抓获,因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都安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苏法志被指派为覃某的辩护律师。做好开庭准备同时,他没忘记帮教覃某的职责,帮助这名迷途少年走向新生。

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同时,必须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律师的作用不可替代。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广西律师协会主办了“广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从“律师辩护涉黑恶犯罪案件应当把握政策、坚持原则、注意技巧”“辩护实践中涉黑恶犯罪案件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与适用”等角度展开培训,提升辩护律师的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举办刑事实务培训班,两个部门260余名负责人、业务骨干围绕扫黑除恶法律适用及司法政策的把握等内容,参加了为期4天的集中培训。

坚决依法精准打击,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向纵深推进。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调研督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专项调研,与一线办案民警及当事人、受害人座谈;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指标化、不搞偏、不走样、不走过场。

为严格依法公正规范办案,我区率先起草了《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指引的规定》。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衔接的工作意见》等6个规范性文件,建立检公、检法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步审查、同步指导、同步会商“三同步”机制。

“我们将加强共建共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李贤 尚永江 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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