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5号)要求,由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联系(电话:0771-263028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及推进情况
2016年,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制度》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制度》的要求,成立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开展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广西监狱局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局宣传教育处负责宣传发布相关工作动态等信息;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所有参与部门都明确了专人负责,共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监狱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子平台上公布。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除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还进一步加强了对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在网站上设立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专题专栏、互动交流等专栏。目前,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6年,我局未发现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为广泛宣传全区监狱系统工作情况,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区监狱系统在《法制日报》《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广西政府信息统一平台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子平台、广西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广西监狱微信公众号、广西监狱官方微博、广西监狱APP客户端等媒体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4条。
(三)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保密要求高,没有面向社会公众管理审批和提供服务职能。2016年,没有向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和监狱局门户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工作性质特殊,社会公众关注度相对较少。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监狱行使面对特殊人群的国家刑事执法权,没有行使面对社会公众的国家行政执法权。2016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政务公开专业技术力量相对薄弱,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还不够多。
(二)改进情况。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努力提升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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