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车辆维修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采购内容: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专项维修等。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自治区财政厅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
三、评分标准
投标文件满足本项目全部要求且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一)价格分……………………………………40分
1.以满足采购文件的零配件价格最高综合优惠率为20分,计算公式为:某投标人零配件价格优惠率得分=1-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综合优惠率1-某投标人综合优惠率×20;
2.以满足采购文件的工时费最高综合优惠率为20分,计算公式为:某投标人工时费优惠率得分=1-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综合优惠率1-某投标人综合优惠率×20。
(二)服务方案分…………………………………15分
一档(5分):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优于采购需求,包含基本服务、维修质量、服务承诺、特色服务、售后服务相关措施;
二档(10分):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优于采购需求,包含基本服务、维修质量、服务承诺、特色服务、售后服务相关措施,同时服务承诺具体翔实,特色服务切实可行;
三档(15分):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优于采购需求,包含基本服务、维修质量、服务承诺、特色服务、售后服务相关措施,同时服务承诺具体翔实,特色服务切实可行,针对项目有创新服务举措。
(三)投标人生产设备分(满分15分)
以投标人拥有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为评分依据,对投标人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的数量、种类、原值等情况进行评分,未提供清单的此项得0分:
一档评定参考:与同分标其他投标人相比,生产设备条件基本具备的…………………………………………5分
二档评定参考:与同分标其他投标人相比,生产设备条件较先进的…………………………………………10分
三档评定参考:与同分标其他投标人相比,生产设备条件先进完善的…………………………………………15分
(四)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分(满分15分)
技术工人达5人(含5人)以上得4分;技术工人达10人(含10人)以上得6分;技术工人达15人(含15人)以上得8分;20人(含20人)以上得10分,满分10分(提供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上证明提供复印件)。
持有技师资格证书人员每有一个加1分,满分5分(提供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上证明提供复印件)。
(五)经营场所分(提供经营场所自有/租赁证明)……………………………………………………15分
1. 经营场所2500平方米(含)以下且布置合理的,得5分;
2. 经营场所2500平方米至4000平方米(含)且布置合理的,得10分;
3. 经营场所4000平方米以上且布置合理的,得15分。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报价表。
(二)服务方案。
(三)维修设备相关证明材料。
(四)从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五)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定点采购承诺书。
(六)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
(二)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三)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财务处(南宁市东葛路171号)。
(四)联系人:王警官(0771-263029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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