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车辆保险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内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相关附加险种等。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自治区财政厅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
三、评分标准
投标文件满足本项目全部要求且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一)自主定价系数价格分(50分)
1、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最低的自主定价系数为50分。
2、某投标人自主定价系数价格分 = 投标人最低自主定价系数/某投标人自主定价系数×50分
(二)服务方案分(20分)
一档(5分):提供投保前的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10分):投保前的服务方案满足采购需求,措施可行,方案有一定的针对性;
三档(15分):投保前的服务方案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措施细致可行,方案针对性较强;
四档(20分):投保前的服务方案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措施细致可行,翔实规范,方案针对性较强,切合定点保险服务的实际情况。
(三)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20分)
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高到低排名计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最高的得最高分20分,每低一个名次减1分,减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反映以上数据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数据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信誉分(满分10分)
自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投标人及其下属机构没有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的,得10分,否则得0分。(投标人及下属机构处罚结果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官方网站行政处罚公示结果为准,数据资料由投标人评标时提供并于评标时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用于评标,投标人须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报价表。
(二) 服务方案。
(三)综合偿付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四)从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五)信誉相关证明材料。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
(二)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三)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财务处(南宁市东葛路171号)。
(四)联系人:王警官(0771-263029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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