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2024年
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的场所;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决策、决定,保证党和国家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的正确执行。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收押、刑罚和改造。
(三)监狱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四)编制监狱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监狱土地;负责监狱监区设置和布局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抓好基建项目的资金筹措和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组织和指导监狱相关部门对罪犯收押、释放、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奖惩、调遣等工作,落实监狱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对罪犯直接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监狱的安全与稳定。
(六)组织狱情调研分析,建立和完善狱内侦查体系,做好防止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七)负责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司法部规定的罪犯生活实物量标准。
(八)负责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党团建设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管理监狱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做好监狱绩效考评、选配及人民警察警衔授衔、晋升申报等工作。
(九)负责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廉政建设和执法监督;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十)承办自治区监狱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现设有8个监区,23个职能科室,3个直属机构和4个按规定设置的机构。
(一)监区:一监区、二监区、三监区、四监区、五监区、六监区、七监区、八监区。主要负责罪犯生活、学习、劳动等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二)职能科室:政治处、组织干部科、办公室、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劳动改造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生活卫生技术装备科、基建计划科、财务科、宣传教育科、审计科、保卫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监察室、信息化管理科、土地管理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公司财务科、劳动人事科、生产经营科和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狱政管理、罪犯改造,警察队伍管理和行政后勤等工作。
(三)直属机构:警务督察队、后勤保障中心、特警队。主要负责督促检查、后勤保障、警戒任务等工作。
(四)按规定设置的机构:纪委、工会、团委、妇委会。主要负责廉政建设、工会会员、妇女和青年团员的教育管理及协调等工作。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17,751.50万元,总支出17,751.50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71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有所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2.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单位资金(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17,751.50万元,较上年增加467.80万元,增长2.71%,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16,542.50万元,同比增加693.80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工资及福利费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109.00万元,同比去年减少227.20万元,下降17.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局统筹安排的资金收入较去年有所减少。
(三)单位资金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17,751.50万元,较上年增加467.80万元,增长2.71%。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12,984.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15%,同比增加126.55万元,增长9.84%,主要是监狱支出12,984.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456.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84%,同比增加219.41万元,增长9.81%,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415.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0.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80.2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29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7%,同比增加63.59万元,增长5.18%,包括:行政单位医疗765.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24.8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020.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4%,同比增加58.25万元,增长6.05%,全部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647.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51%,同比增加834.80万元,增长6.04%。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2,835.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63%,同比增加828.09万元,增长6.9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410.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73%,同比增加1200.26万元,增长10.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425.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0%,同比减少372.17万元,下降46.68%。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1.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37%,同比增加6.72万元,增长0.3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10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49%,同比减少367.00万元,下降10.57%。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94.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35%,同比增加121.75万元,增长8.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68%,同比增加183.00万元,增长14.11%;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同比减少40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97%,同比减少631.75万元,下降95.4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16,542.50万元,总支出16,542.50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4.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有所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4.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16,542.50万元,较上年增加693.80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637.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88.48%,同比增加834.80万元,增长6.05%;项目支出预算1,90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11.52%,同比减少141.00万元,下降6.90%。具体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一)监狱11,77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870.39万元,主要为保证单位日常运行及保障监狱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905万元,主要为其他监狱支出等。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415.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离退休公用支出、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物业服务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0.4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0.2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765.2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与地方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524.8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和地方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七)住房公积金1,020.3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14,637.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88.48%,较上年增加834.80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其中:
(一)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2,825.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62%,同比增加828.09万元,增长6.9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务员奖励性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1.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38%,同比增加6.72万元,增长0.3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40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1.14万元,下降6.84%,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18.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26.62万元,较上年减少2.14万元,下降7.44%,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26.62万元,较上年减少2.14万元,下降7.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811.66万元,同比增加6.72万元,增长0.37%。其中:办公费50.00万元,印刷费18.00 万元,水费60.00 万元,电费85.00万元,邮电费114.81万元,差旅费140.00万元,维修(护)费85.00万元,培训费11.78万元,公务接待费18.00万元,劳务费15.00万元,工会经费170.06万元,福利费44.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要求,编制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我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699.46万元,同比去年减少689.13万元,下降28.85%。
集中采购预算107.6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33%,同比减少275.53万元,下降71.90%;分散采购预算1,591.8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3.67%,同比减少413.60万元,下降20.62%。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8.61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60.85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20.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9.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车辆占用情况
2024年车辆编制数15辆,实有数为15辆,具体为:
(1)应急和机要通讯车编制数2辆,实有数2辆。
(2)老干部服务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数2辆。
(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8辆,实有数8辆。
(4)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数3辆,实有数3辆。
2.新增三项资产预算情况
2024年新增三项资产总额30.00万元,为严管禁闭室改造。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项目名称技术装备购置费,预算资金45.00万元。基本概况:技术装备购置费为监狱正常履职购置的交通工具、警用装备、狱内侦查装备、罪犯改造装备、信息化设备及其他监狱装备等所需支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完善全区监狱经费保障标准体系的通知》(桂财政法函[2021]50号)的相关文件精神、标准测算所得。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购置技术装备,确保监狱正常履职,促进监狱安全稳定发展,设1条数量指标:经费保障人数;设1条质量指标:采购技术装备质量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设1条时效指标:技术装备购置经费保障月份;设1条成本指标:技术装备购置经费;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确保监狱安全稳定;设1条满意度指标:干警对技术装备购置满意度。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财政部门为履行公共财政管理职能,按照规定可以设财政专户进行存储的特定专用资金,包括非税收入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及赠款资金、财政代管资金、事业收入资金、偿债准备金、外币专户资金以及专项支出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等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根据自治区及地方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根据自治区及地方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国家统一规定,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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