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桂林监狱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桂林监狱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桂林监狱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桂林监狱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的场所;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监狱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监狱工作方针、政策。
(二)拟订监狱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安排各个时期监狱工作任务,组织协调监狱内的各项工作,负责监狱有关监管改造、人事管理等工作。
(四)在监狱管理局的统一指导、监督下开展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工作,开展罪犯的收监、释放、减刑、假释、申诉、控告、检举工作,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负责监狱内罪犯的统一调遣,督促检查监狱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监狱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反暴乱劫狱工作。
(五)在监狱局的统一指导下开展监狱现代化文明建设工作,制订监狱的管理制度和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配合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六)在监狱局的统一监督指导下,开展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管理监狱医院,开展监狱预防各种流行性疾病。
(七)开展监管技术装备、通讯设备、警械设施、武器装备和服刑人员被装计划和管理工作。
(八)开展监狱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组织实施工作。
(九)负责监狱人事工作、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党团组织的建设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警察职工的考核、选配及警察授衔、晋升的审核报批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等工作,负责监狱人民警察工资审核报批工作。
(十)负责监狱人民警察警务督察工作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承办立功奖励、岗位培训、宣传报道、素质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监狱案件检查、审理、执法督查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为二级预算管理单位,单位行政级别为正处级,是广西关押重刑犯的监狱之一,监狱下辖11个监区,狱部机构设置有:政治处、组织干部科、宣传教育科、监察室、土地办、工会、团委、警务督查队、离退休人员工作科、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教育改造科、生活卫生装备科、劳动改造科、保卫科、办公室、财务科、审计科、信息技术科、后勤保障中心、基建计划科等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自治区桂林监狱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9,872.30万元,同比增加1,587.49万元,同比增长8.68%。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9,872.30万元,同比增加1,587.49万元,同比增长8.68%。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54.30万元,同比增加1,950.23万元,增长12.0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以及实有人数增加,引起工资及福利费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二是按零基预算改革政策要求,中央补助经费拨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628.00万元,同比减少362.74万元,下降18.2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持续影响,经济不景气;二是因狱政管理政策调整,单位资金收入同比减少。
(三)其他收入9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9,872.30万元,同比增加1,587.49万元,同比增长8.68%。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14,718.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06%,同比增加1,447.36万元,增长10.9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65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36%,同比增加71.46万元,增长2.77%,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20.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710.0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524.8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434.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2%,同比增加40.29万元,增长2.89%。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065.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6%,同比增加28.38万元,增长2.7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5,443.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71%,同比增加458.13万元,增长3.06%。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3,424.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93%,同比增加452.82万元,增长3.4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298.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64%,同比增加419.55万元,增长3.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125.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9%,同比增加33.27万元,增长3.04%。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18.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07%,同比增加5.31万元,增长0.2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429.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29%,同比增加371.36万元,增长9.1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154.30万元,同比增加625.13万元,增长3.69%。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154.30万元,同比增加1,192.23万元,增长7.0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440.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06%,同比增加458.13万元,增长3.06%。项目支出预算2,714.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95%,同比增加734.10万元,增长37.08%。具体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一)监狱13,00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6.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14.10万元。主要为保证本单位日常机构运行及保障监狱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524.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等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20.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710.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798.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桂林市医疗保险缴存相关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635.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桂林市公务员医疗保险缴存相关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七)住房公积金1,065.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15,440.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06%,同比增加458.13万元,增长3.06%。其中:
1.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3,424.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93%,同比增加452.82万元,增长3.4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295.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63%,同比增加419.55万元,增长3.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125.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9%,同比增加33.27万元,增长3.0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18.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07%,同比增加5.31万元,增长0.2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7.90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0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984.27万元,同比增加4.90万元,增长0.23%。其中办公费70.00万元,印刷费16.34万元,水费50.00万元,电费60.00万元,邮电费127.43万元,差旅费150.00万元,维修(护)费106.38万元,培训费13.55万元,公务接待费25.00万元,劳务费6.00万元,工会经费177.51万元,福利费11.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9.0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文件要求,编制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005.83万元,同比增加159.69万元,增长8.65%。
集中采购预算275.8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3.75%,同比增加150.83万元,增长120.66%;分散采购预算1,73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6.25%,同比增加8.86万元,增长0.51%。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0.93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74.9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两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836.4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69.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车辆编制数10辆,实有数为10辆,具体为:
1.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数2辆;
2.老干部服务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数2辆;
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6辆,实有数6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监狱自动消防系统工程
项目实施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监狱
项目概况:根据《桂林监狱物流安检中心和三监区工场自动消防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报告》(桂财投〔2019〕2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监狱自动消防系统工程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报告》(桂财投〔2021〕174号),经过监狱党委讨论研究决定该项目实施。本项目实施主要建设:物流安检中心自动消防工程;三监区工场自动消防工程;八监区工场自动消防工程。根据工程量测算,该项目需257.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8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其他收入77.0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物流安检中心、三监区工场、八监区工场消防工程,有效提高监狱消防安全硬件设施水平,降低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实现监管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绩效指标包括5个方面。其中:
(1)数量指标:自动消防系统工程覆盖面积≥18000平方米;
(2)质量指标: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
(3)成本指标:257.00万元;
(4)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提高监狱消防安全硬件设施水平,减少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实现监管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
2.项目名称:工会、党建、团委、妇委会活动经费
项目实施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监狱
项目概况: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1〕86号),在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不得超过1500元/人·年,用于会员开展球类比赛及各种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劳模疗休养活动、生育慰问、住院慰问等开支,保障警察职工会员正常福利,提高警察队伍凝聚力。按照不超过1500元/人·年的标准,工会、党建、团委、妇委会活动经费项目需要99.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其他收入。
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各种活动开展,提升干警精气神,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监狱事业发展。
绩效指标包括5个方面。其中:
(1)数量指标:16个党支部;
(2)质量指标:工会、党建、团委、妇委会活动经费使用率≥95%;
(3)成本指标:99.00万元;
(4)社会效益指标:是否满足干警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监狱事业发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等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及地方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及地方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自治区桂林监狱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监狱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公开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