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的场所;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的决策、部署,保证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的正确执行。
(二)规划、使用和管理监狱的监管警戒设施、技术武器、通讯设备等,统筹规划和实施监狱的狱政、生活基本建设。
(三)依法监管罪犯。
(四)坚持惩罚和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
(五)编制单位中、长、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对罪犯的收押、调遣、释放进行规范管理。
(七)建立、健全狱内侦查体系,开展狱内侦查工作,对反改造分子实施惩处;做好防止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反暴劫狱工作。
(八)根据司法部规定的罪犯生活食物量标准,做好罪犯生活费的管理、使用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建立罪犯医疗机构,做好防病治病工作。
(九)制定监狱生产经营计划。
(十)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党团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司法厅及监狱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监狱内设24个职能科室,3个直属机构,4个按规定设置的机构,12个监区(含监狱医院)。
24个职能科室:政治处、办公室、组织干部科、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劳动改造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生活卫生科、信息技术装备科、基建计划科、财务科、宣传科、审计科、保卫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室、土地管理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劳动人事科、公司财务科、生产科技科、市场营销科。
3个直属机构:警务督察队、特警队、后勤保障中心。
3个按规定设置的机构:工会、团委、妇委会。
12个监区。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7,659.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433.2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678.02万元,下降8.7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96.1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38.06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基建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437.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39.96万元,下降30.8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劳动补偿费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226.2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8.62万元,下降28.15%,主要原因是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减少年末资金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7,659.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551.5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648.29万元,下降8.5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14,124.19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工资发放及监狱日常运行。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95.13万元,下降11.83%,主要原因是我基建项目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739.0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5.59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907.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1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780.5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0.25万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我单位人员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107.8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其他收入的结转。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8.35万元,下降52.32%,主要原因为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较好,结转和结余金额下降。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96.1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44.19万元,下降6.13%。其中:基本支出12,735.89万元,项目支出3,260.2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69.6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6%。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97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56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5%。主要是我单位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59.51万元,支出决算为1,73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9%。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了离退休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及死亡抚恤金等。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50.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0.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0.35万元,死亡抚恤27.59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86.52万元,支出决算为90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人员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79.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8.18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59.94万元,支出决算为78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1%。主要是我单位人员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780.52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35.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70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5%。差异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9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差异原因主要是邮电费及电费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5%。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和抚恤金支出。
按本单位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0,703.7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068.96万元、津贴补贴2,588.82万元、奖金2,33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0.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20.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9.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4万元、住房公积金780.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2.5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96.26万元,包括:办公费6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60万元、电费170万元、邮电费91.66万元、差旅费110万元、维修(护)费80万元、培训费1.63万元、公务接待费9.61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26.66万元、福利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2.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5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5.84万元,包括:退休费143.4万元、抚恤金27.59万元、医疗费补助48.2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64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4%,比2023年减少1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批次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8.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4年内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费用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罪犯押解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25万元,平均每辆1.66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9%,比上年减少9.28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人数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5次,人次1,095次。其中:主要用于专项检查、业务交流的工作用餐等所需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6.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7.59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追加其他交通费用及电费,比2023年增加74.26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3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单位预算数4,811.22万元,项目48个,项目支出总额4,723.01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17个,涉及资金3,035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575.1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3.5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3.31%;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12.8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4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69%。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合理,不够完整,二是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内容填写不够齐全,不够细化,不够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预算费用尽量细致精准,绩效目标设定要科学合理,这不仅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绩效目标的实现;二是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必须按程序、按制度且按月计划执行,做好有落实、有检查,保障各项目预算执行顺利完成。
(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物业管理费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单位评价,自评得分为99.9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79.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物业管理面积45,500平方米,按规定完成;二是物业服务人员考勤率达到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意识还不够深刻,存在踩点完成预算进度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基础工作,坚持依法理财,合理安排财力,把绩效监控表格和报告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