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钟山监狱地处贺州市钟山县境内,位于钟山县钟山镇北环东路356号。行政上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为二级预算管理单位,单位行政级别为正处级,是广西关押轻刑犯的监狱之一。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收押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主要职能是依法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相结合,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钟山监狱按规定设置了四个机构(纪委、工会、团委、妇委);十八个职能科室(政治处、办公室、组织干部科、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劳动改造科、教育改造科、生活卫生装备技术科、基建科、财务科、宣传教育科、审计科、保卫科、监察室、离退休人员工作科、信息技术装备科、土地管理办公室);三个直属机构(警务督察队、特警队、后勤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监狱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0970.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809.88万元, 总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25610.76万元减少4640.41万元,下降18.1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21.1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8678.31万元增加642.87万元,上升3.44%,主要原因是完善基础设施项目附属设施拨款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1488.7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1386.43万元增加102.27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2023年劳动补偿收入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60.4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5546.01万元减少5385.54万元,下降97.11%,主要原因是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已完工结算,结转资金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0970.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849.71万元,总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25610.76万元减少4640.41万元,下降18.1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6658.54万元,主要用于监狱正常运行及罪犯改造,2022年度决算数21819.79万元减少5161.25万元,下降23.65%,因为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已基本完工,需在本年支付的款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4.0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1954.54万元增加479.46万元,上升24.53%,主要原因是编制内新录用公务员增加,按工资计提的社保等费用随之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54.81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812.99万元增加41.82万元,上升5.14%,主要原因是编制内新录用公务员增加,按工资计提的医保费用随之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902.36万元,主要用于干警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862.97万元增加39.39万元,上升4.56%,主要原因是编制内新录用公务员增加,按工资计提的公积金随之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120.6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60.47万元减少39.83万元,下降24.82%,主要原因是持续推进完善基础设施项目,支付进度快,结转资金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监狱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48.5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3633.33万元减少4284.79万元,下降18.13%。其中:基本支出15549.83万元,项目支出3798.71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监狱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9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34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8%。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1988.95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3%。差异主要为年中财政追加项目拨款。
(二)社会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0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7%。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增加,养老金、职业年金缴纳总额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862.6万元,支出决算为85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主要原因是退休警察缴费基数高,新录用公务员缴费基数低,医疗保险等缴纳总额比预算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911.25万元,支出决算为90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主要原因是退休警察缴纳基数高,新录用公务员缴费基数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比预算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49.8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96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628.8万元的102.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新录用公务员入编后追加工资福利支出,警察晋级晋档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3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53.94万元的99.20%。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接待费下降。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638.52万元的131.5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年中追加抚恤金,实际用于个人及家庭补助的支出增加。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2969.6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436.80万元、津贴补贴3241.28万元、奖金3158.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1.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01.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8.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6.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66万元、住房公积金902.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3.9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39.94万元,包括:办公费85万元、印刷费9万元、水费96万元、电费150万元、邮电费101.21万元、差旅费125万元、维修(护)费92万元、培训费12.17万元、公务接待费18.35万元、劳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151.87万元、福利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1.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8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0.20万元,包括:退休费294.82万元、抚恤金329.1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28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7.84万元,完成预算56.64万元的84.46%,比上年42.29万元增加5.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减轻,来访人数增加,接待工作餐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3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16%,比上年略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钟山监狱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9.48万元,平均每辆2.11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8.35万元,完成预算26.91万元的68.19%,比上年增加5.79万元,原因本年来访人数增加,接待费增加,但接待费仍然有结余。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20次,人次3386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9.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753.94万元减少14万元,降低0.8%,比上年决算数1738.77万元增加1.17万元,上升0.0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9.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7.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9.8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4.0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6.9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68%,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2.3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6886.08万元,执行数6658.34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评价情况来看,钟山监狱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制定的监狱工作目标任务,全体人员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坚持“服务、效率、和谐、廉洁”的管理理念,严格项目资金的开支,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争取获得最好的资金效益,认真对待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开展自评工作,按时完成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61个,项目执行数6658.3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61个,本级项目支出6658.3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2个,涉及资金1746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271.6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4.9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6.96%;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640.6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0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3.04 %。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善基础设施项目物资仓库”自评得分为99.1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5万元,执行数为315.69万元,完成预算的91.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建筑面积2890平方米,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按规定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二是完善监狱基础设施,保障监狱安全,促进罪犯改过自新,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意识还不够深刻。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坚持依法理财,合理安排财力。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经费”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3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级指标完成良好。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既达到了预期效果也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现了监狱行政执法功能与小区管理功能分离,更好地做好监狱管理改造罪犯的主责主业,促进罪犯改过自新,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