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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11-01 09:20     来源: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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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的场所;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决策,保证党和国家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的正确执行。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收押、刑罚和改造。

(三)监狱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四)编制监狱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监狱土地;负责监狱监区设置和布局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抓好基建项目的资金筹措和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在监狱管理局的统一指导、监督下开展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工作,开展罪犯的收监、释放、减刑、假释、申诉、控告、检举工作,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督促检查监狱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监狱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反暴乱劫狱工作。

(六)组织狱情调研分析,建立和完善狱内侦查体系,做好防止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七)开展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预防各种流行性疾病。

(八)关押收治全区监狱系统送医罪犯及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

(九)负责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党团建设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管理监狱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做好监狱绩效考评、选配及人民警察警衔授衔、晋升申报等工作。

(十)负责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廉政建设和执法监督;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十一)承办自治区监狱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下属机构,属于二级预算单位,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3号,占地面积6.18万平方米。目前设有23个职能科室:政治处、办公室、组织干部科、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生活卫生科、基建计划科、财务科、宣传科、保卫科、审计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监察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信息技术装备科、医务科、医疗器械科、护理部、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技部、肾内科血透室)、重症医学科(ICU)3个直属机构:特警队、后勤保障中心、警务督察队;4个按规定设置的机构:纪委、工会、妇委、团委;7个监区:一监区、二监区、三监区、四监区、五监区、六监区、七监区刑罚执行办案中心);共37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3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3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6,798.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55.62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42.94万元,增长3.7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90.0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68.52万元,增长17.7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保障收入经费增加。二是基础设施及医疗设备保障相关收入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3,165.5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9.02万元,增长13.60%,主要原因是单位血透室、重症监护室和体检中心等科室成立,医疗业务范围扩大后医疗收入增长。

7.上年结转和结余542.9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2.07万元,下降26.13%,主要原因是2022年初结转的项目陆续实施完毕,并验收结算。2023年初结转的项目相对2022年初较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6,798.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309.24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55.47万元,增长14.7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13,475.52万元:主要用于监狱的日常运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72.43万元,增长18.1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保障收入经费增加。二是单位基础设施及医疗设备陈旧、落后,为满足监管安全和保障罪犯医疗,对相关基础设施及医疗设备进行建设维护、更新采购。如体检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及监内生产生活场所火灾报警系统等项目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39.3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5.25万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总人数增加,相应的津补贴及退休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工资随年限增加有所增长,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缴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422.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07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随年限增加有所增长,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缴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672.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6.65万元,下降14.7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降低。

5.年末结转和结余489.3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3.62万元,下降9.88%,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单位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业务部门统筹协调配合,施工效率加快,大部分项目已完工结算。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90.08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68.52万元,增长17.70%。其中:基本支出11,270.40万元,项目支出1,819.68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66.21万元,支出决算为13,09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7%。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929.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5%。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绩效奖励、加班费、值勤津贴、狱政设施建设资金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83.56万元,支出决算为1,73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4%。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7.98万元,支出决算为42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0%。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医疗保险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45.37万元,支出决算为67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5%。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70.4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46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2%。差异原因是年内追加绩效奖励、加班费、值勤津贴及人员变动追加的工资、津贴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1%。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的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食堂运转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70%。差异原因是追加离退休人员退休费以及抚恤金。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468.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786.21万元、津贴补贴2,648.11万元、奖金2,143.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6.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8.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2.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1万元、住房公积金672.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1.2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88万元,包括:办公费61.54万元、印刷费14.82万元、水费38.14万元、电费51.59万元、邮电费70.54万元、差旅费72.75万元、维修(护)费77.29万元、培训费7.09万元、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劳务费2.36万元、工会经费107.56万元、福利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7.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8.1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4.74万元,包括:退休费276.35万元、抚恤金100.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8.19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7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研学习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6.94万元,平均每辆2.4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1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研学习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8次,人次336次。主要用于业务交流、专项检查、办理病犯出入院业务的工作用餐接待等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6.8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8.20万元,增长3.4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2元,增长4.82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的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食堂运转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6.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8.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7.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6.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43.4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8.7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89.5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2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待报废车辆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20个,项目支出总额1,819.6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0个,本级项目支出1,819.6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12个,涉及资金379.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135.8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5.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2.42%;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304.8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5.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6.75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理念有待增强,业务部门间沟通联系不紧密,效率不高;二是评价指标量化不够细,在工作目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上不够明确;三是自评结果运用与业务工作衔接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评价理念,增强绩效评价意识;二是细化绩效目标,建立健全绩效责任制度,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责任;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罪病犯门急诊专用CT采购项目自评得分为98.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00万元,执行数为4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CT设备采购及安装投入使用,病犯疾病诊断率得到提高,医疗业务工作进一步提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设备采购实施过程相对较长,业务部门在拟定设备具体参数等和招标代理公司沟通协调不够紧密。下一步改进措施: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学习相关招标文件,定期及时将采购程序、进度等信息交互,加强协作,提高采购效率,让设备早日投入使用,解决医疗资源紧缺问题,更好保障罪犯基础医疗,维护监管场所安全与稳定。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罪病犯门急诊专用CT”等20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14个、二等6个,涉及资金1,819.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制定的监狱工作目标任务,能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有效实现了各项指标落到实处。监狱秩序稳定、各项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实现监狱监管安全稳定,监管改造连续18年实现“五无”工作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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