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的场所;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的决策、决定。
(二)编制监狱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罪犯执行收押、刑罚和改造。
(四)负责罪犯释放、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奖惩、调遣等工作,落实监狱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对罪犯直接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监狱的安全与稳定。
(五)规划、使用和管理监狱的监管警戒设施、技术武器、通讯设备等,统筹规划和实施监狱的狱政、监管场所基本建设。
(六)建立和完善狱内侦查体系,开展狱内侦查工作,实施对反改造分子和犯罪分子的惩处;做好防止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反暴劫狱工作。
(七)负责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司法部规定的罪犯生活食物量标准,做好罪犯生活费的管理、使用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建立罪犯医疗机构,做好防病治病工作。
(八)负责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共青团的建设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依法管理监狱土地;制定监狱生产经营计划。
(十)组织开展廉政建设和执法监督;组织监狱对外交流活动,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是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下属的全额预算正处级行政单位,其中监狱内设置:
19个职能科室:政治处、办公室、组织干部科、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劳动改造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生活卫生科、基建计划科、财务科、宣传科、审计科、保卫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监察室、纪委办公室、信息技术装备科、土地管理办公室;
8个监区:一至八监区;
3个监狱直属机构:警务督察队、特警队、后勤保障中心;
4个按规定设置的机构:纪委、工会、团委、妇委。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总收入14,670.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70.3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0.16万元,下降0.4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78.4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43.27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991.8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3.43万元,下降29.42%,主要原因是劳动补偿费收入减少,专户资金预算项目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总支出14,670.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670.3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0.16万元,下降0.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1,261.98万元:主要用于监狱日常运行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75.93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监管设施建设和其他监狱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0.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抚恤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3.87万元,增长16.9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年内死亡人数较多,抚恤支出增加;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53.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88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65.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01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78.4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43.27万元,增长2.57%。其中:基本支出11,506.20万元,项目支出2,172.28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76.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0%。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8,21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5%。预决算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人员政策性经费、监狱设施建设以及监狱业务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545.1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2%。预决算差异原因:年中追加离退休生活补助、死亡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846.62万元,支出决算为85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6%。预决算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665.34万元,支出决算为66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决算无差异。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06.2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40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1%。预决算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人员政策性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2%。预决算差异原因:年末压减收回“三公”经费以及部分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1%。预决算差异原因:年内去世人员较多,追加抚恤金310余万元。
按本单位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工资福利性支出9,405.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23.96万元、津贴补贴2,357.88万元、奖金2,260.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3.5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1.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3.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9.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9万元、住房公积金665.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9.2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62万元,其中:办公费18.00万元、印刷费9.00万元、水费25.00万元、电费70.00万元、邮电费71.65万元、差旅费120.00万元、维修(护)费70.00万元、培训费8.04万元、公务接待费13.80万元、劳务费6.00万元、工会经费110.89万元、福利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6.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3.7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4.39万元,其中:离休费23.00万元、退休费249.31万元、抚恤金311.05万元、医疗费补助124.3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67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3%,比上年增加4.86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来访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5%,比上年减少0.52万元,原因是根据要求,年末财政收回数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监狱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9.12万元,平均每辆2.3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3%,比上年增加5.38万元,原因是疫情放开,来访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2次,人次220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6.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44万元,降低1.1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2万元,降低0.2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9.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4.1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6.9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8.2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4,670.35万元,执行数14,670.3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全年项目基本按绩效指标完成,执行情况较好,资金使用比较规范,有效地保障监狱正常运转。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对40个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452.91万元。其中,3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858.9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2.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4.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中所需采购的物资未在年初做好计划,年中实施时出现仓促的情况,容易导致项目资金出现使用不充分和项目实施可能无法及时完成的风险;二是项目预算不够细化,项目实施起来容易出现部分内容考虑不周和资金分配不准确情况,导致项目推进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提前启动预算执行前期工作;二是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抓落实;三是加强检查,传导压力。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重点项目建立台账,安排专人跟踪,挂图作战,加快项目结算。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污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网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一等,2023年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150.00万,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内已完成污水管道挖掘安装700余米、一体化泵站安装等,项目按年度计划较好完成;二是预算资金全部形成有效支付,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污水接入口地址为阳鹿高速与鹿寨县未移交地段,存在部分图纸与现场不符、施工交接不清等问题,阻碍工程的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现场管理,督促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如期完工;二是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优化施工方案,加强与鹿寨县住建局关于污水接入口的对接协调工作,以尽快完成项目结算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