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的场所;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监狱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本监狱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开展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工作,严格执行罪犯的收监、释放、减刑、假释等工作;扎实开展监狱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监狱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反暴乱劫狱工作。
(三)在监狱局的统一监督指导下,负责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管理监狱医院,做好防病治病工作。
(四)开展监管技术装备、通讯设备、警械设施、武器装备和服刑人员被装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人民警察警务督察工作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承办岗位培训、宣传报道、素质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为二级预算管理单位,单位行政级别为正处级,是关押普通刑事罪犯的监狱。监狱共有25个职能管理科室,分别是:政治处、办公室、组织干部科、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劳动改造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生活卫生技术装备科、基建计划科、财务科、宣传教育科、审计科、保卫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监察室、纪委办公室、信息管理科、土地管理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劳动人事科、公司财务科、生产科技科、企业管理科、市场营销科,3个直属机构,分别是:警务督察队、后勤保障中心、特警队,4个按规定设置的机构,分别是:纪委、工会、团委、妇委,11个监区,33个分监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3,359.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271.29万元,较2022年度总收入决算数减少839.88万元,下降3.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13.2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77万元,下降0.1%。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158.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91.87万元,下降43.51%,主要原因是专户资金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88.6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5.75万元,增长588.58%,主要原因是上年由于疫情影响,部分狱政设施维修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导致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3,359.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344.46万元,较2022年度总支出决算数减少839.88万元,下降3.4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17,977.18万元:主要用于监狱的日常运行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79.39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减少狱政设施建设项目投入,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56.2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224.75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金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407.4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60.47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03.61万元,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27.46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提高。
5.年末结转和结余15.4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3.17万元,下降82.57%。主要原因是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减少年末资金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13.2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77万元,下降0.1%。其中:基本支出19,176.73万元,项目支出2,936.5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514.7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1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4%。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48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4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9%。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绩效奖励、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及人员政策性增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2,521.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5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3.26%。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及退休人员增加引起的增支。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396.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0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81%。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医疗补助支出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17.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0.11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112.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0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引起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76.7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03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6%。差异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政策性增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4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差异原因是年内追加公务交通补贴及通讯补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2%。差异原因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及抚恤金增加。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6,033.2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927.97万元、津贴补贴4,181.47万元、奖金3,705.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71.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35.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7.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7.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1万元、住房公积金1,103.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3.1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46.39万元,包括办公费90.00万元、印刷费20.00万元、水费35.00万元、电费145.00万元、邮电费117.09万元、差旅费180.00万元、维修费120.00万元、培训费14.07万元、公务接待费14.74万元、劳务费4.00万元、工会经费185.47万元、福利费4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9.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5.7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7.13万元,包括离休费6.46万元、退休费388.93万元、抚恤金227.39万元、生活补助15.68万元、医疗费补助162.75万元、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95.92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6%,比上年增加2.84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系统内各部门之间业务交流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45.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7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69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比上年减少1.45万元,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出差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监狱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5.69万元,平均每辆3.26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比上年增加4.29万元,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单位间业务交流活动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0次,人次2,180次,主要用于安排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业务交流、警示教育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工作用餐所需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6.3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0.0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44万元,增长0.91%。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单位之间业务交流逐步增多,差旅费及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5.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4.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6.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6.6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3.8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3.6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5,859.23万元,执行数5,615.2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促进了财政投入资金的高质量高效率利用,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39个,项目支出总额5,615.2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9个,本级项目支出5,615.2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2个,涉及资金2,151.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的结果为:3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563.7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4.87%;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2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51.5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13%。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尚不健全,项目执行中未能及时跟进整改,导致项目整体执行进度前松后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项目设立的前期调查、论证工作,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二是督促各业务部门按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项目预算,强化执行过程监督。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经费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87.00万元,执行数18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为干警职工提供更加可靠的生活保障,从而提升干警职工的幸福指数;二是确保监狱监管安全稳定,实现监狱长期稳定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