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我监狱是纳入区直二级财政预、决算的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决策、决定,保证党和国家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的正确执行;对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收押、刑罚和改造;依法监管罪犯,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集体、个别、社会帮教、生产劳动等教育改造活动,配合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和指导监狱相关部门对罪犯收押、释放、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奖惩、调遣等工作;依法管理监狱土地;负责监狱监区设置和布局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抓好基建项目的资金筹措和工程的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监狱内设24个职能科室,3个直属机构,4个按规定设置的机构,12个监区(含监狱医院),共43个单位和部门,分别为:政治处、办公室、组织干部科、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劳动改造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生活卫生技术装备科、基建计划科、财务科、宣传教育科、审计科、保卫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监察室、信息化管理科、土地管理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劳动人事科、公司财务科、生产科技科、企业管理科、市场营销科、警务督察队、特警队、后勤保障中心、纪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妇委会、12个监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9221.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987.1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52.39万元,增长7.2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69.7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42.27万元,增长11.93%,主要原因是有序进行第二女子监狱建设项目工作。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广西区桂中监狱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广西区桂中监狱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广西区桂中监狱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广西区桂中监狱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317.3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89.88万元,下降27.75%,主要原因是计提劳动补偿费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广西区桂中监狱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234.2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06万元,增长27.18%,主要原因是第二女子监狱新建项目资金结转。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9144.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144.1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59.54万元,增长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23085.23万元,主要用于监狱监管安全的日常运行经费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62.69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监管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43.3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232.43万元,增加7.7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生活补助和死亡抚恤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590.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42.2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提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计提基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1225.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22.18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
5.年末结转和结余77.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7.08万元,减少67.06%,主要原因是加快了支出进度,监狱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结转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69.7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39.32万元,增长11.45%。其中:基本支出21176.17万元,项目支出5493.6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911.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66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4%。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193.46万元,支出决算为324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5%。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绩效奖励、人员政策增支及监狱狱政设施建设资金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79.9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2%。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和离退休生活补助的追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2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76.1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60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3%。预决算差异原因为人员经费的政策性增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4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4%。预决算差异原因为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3%。预决算差异原因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及死亡抚恤金追加。
按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7601.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342.34万元、津贴补贴4392.26万元、奖金4070.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04.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2.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8.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2.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7万元、住房公积金1225.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2.7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42.11万元,包括:办公费95.00万元、印刷费20.00万元、水费71.00万元、电费130.00万元、邮电费140.23万元、差旅费180.00万元、维修(护)费140.00万元、培训费14.93万元、公务接待费29.53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工会经费204.22万元、福利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9.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3.8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2.38万元,包括:离休费17.68万元、退休费534.24万元、抚恤金256.07万元、医疗费补助198.8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5.52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比上年增加14.4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业务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5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3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的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内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比上年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费用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罪犯押解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8.43万元,平均每辆2.5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6%,比上年增加15.11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业务增多,支付进度加快。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9次,人次427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2.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92万元,增长0.0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0.02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设施购置经费、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6.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88.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9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00.3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6.7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58.2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1.2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30153.64万元,执行数28899.5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上级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57个,项目支出总额9376.1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7个,本级项目支出9376.1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16个,涉及资金3421.45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865.3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0.2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3.16%;2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新建项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导致开展进度慢;二是有的项目在采购执行过程中,从节俭出发进行磋商,实际成交价比预算经费更低,为财政节约了经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保障预算编制的科学有效;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和有效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监狱办公区围墙项目自评得分为99.5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1.50万元,执行数为163.74万元,完成预算的95.4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内可形成完整的封闭空间,创造良好的管理秩序,形成安静、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二是增强监狱监管安全。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比较抽象,绩效目标细化和量化不够精准;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存在年中调整项目较多。下一步改进措施:对各预算单位的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规范性指导,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推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准化。充分考虑单位经费支出全面性,减少预算的盲目性。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经费”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级指标完成良好。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既达到了预期效果也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2023年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效改善小区的环境和水电设施,完善小区服务设施,改善小区业主生活环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