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区监狱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区监狱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区监狱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区监狱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的场所;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监狱工作方针、政策。提出全区监狱的设置和布局方案,拟订全区监狱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监狱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安排各个时期监狱工作任务,组织协调系统内的各项工作,负责监狱有关监管改造、人事管理等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监狱的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工作,指导、监督罪犯的收监、释放、减刑、假释、申诉、控告、检举工作,审批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负责罪犯的统一调遣,负责全区监狱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督促检查监狱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监狱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反暴乱劫狱工作。
(四)指导全区监狱现代化文明建设工作,制订监狱的管理制度和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改造规划,配合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五)监督指导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管理各监狱医院,指导、监督监狱预防各种流行性疾病。
(六)负责全区监狱系统监管技术装备、通讯设备、警械设施、武器装备和服刑人员被装计划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监狱基本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和重大项目的资金筹措、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负责全区监狱系统人事工作、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党团组织的建设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监狱领导班子的考核、选配及警察授衔、晋升的审核报批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等工作,负责全区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工资审核报批工作。
(九)负责全区监狱人民警察警务督察工作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承办立功奖励、岗位培训、宣传报道、素质教育工作。
(十)负责监狱系统案件检查、审理、执法督查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对监狱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按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直属单位共有19个(其中:监狱18个,未成年犯管教所1个),分别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黎塘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中渡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江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监狱。
第二部分:广西区监狱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区监狱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区监狱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42,953.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8,933.3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182.85万元,下降1.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112.8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900.15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公积金支出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广西区监狱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广西区监狱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广西区监狱管理局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广西区监狱管理局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44,820.4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51.00万元,下降8.29%,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拨入经费减少。
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广西区监狱管理局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4,019.9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032.01万元,下降78.90%,主要原因是加大工程项目建设结转资金支出。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42,953.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9,786.2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182.85万元,下降1.1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349,325.29万元:主要用于监狱的日常运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45.39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各监狱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2,145.7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789.06万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8,948.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4.68万元,增长0.98%,主要原因是提高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计提基数。
4.农林水支出(类)65.0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19,302.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83.02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计提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3,166.9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13.43万元,下降29.31%,主要原因是广西监狱系统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结转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区监狱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521.5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42.98万元,增长0.49%。其中:基本支出330,937.12万元,项目支出63,584.41万元。
广西区监狱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6,872.72万元,支出决算为394,52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0%。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4,590.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4,44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7%。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绩效奖励、人员政策增支及监狱狱政设施建设资金等支出。其中:监狱304,446.97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543.28万元,支出决算为52,14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6%。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了离退休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及死亡抚恤金等。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8,497.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440.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720.43万元,死亡抚恤5,485.83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417.9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9%。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险、医疗补助支出增加。其中: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0.0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8,533.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71.90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是安排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5.00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256.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30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主要是年中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实际缴存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19,302.01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937.1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4,25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5%。差异原因为人员经费的政策性增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52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差异原因为压减“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16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8%。差异原因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及抚恤金增加。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74,254.5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1,933.10万元、津贴补贴70,239.79万元、奖金64,534.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440.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720.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48.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66.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7.37万元、住房公积金19,302.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32.2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5,522.59万元,包括:办公费1,714.95万元、印刷费298.99万元、咨询费10.0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999.37万元、电费1,840.75万元、邮电费2,200.17万元、差旅费2,480.84万元、维修(护)费1,904.52万元、会议费23.88万元、培训费235.31万元、公务接待费276.98万元、劳务费194.31万元、工会经费3,209.34万元、福利费339.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5.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23.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64.4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160.03万元,包括:离休费370.38万元、退休费7,740.05万元、抚恤金5,486.04万元、医疗费补助1,366.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97.24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广西区监狱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广西区监狱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8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3%,比2022年增加108.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批次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05.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6.9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7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由部门在年度执行中根据经批准的出国计划申请预算追加),比上年增加3.8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人次较2022年有所增加。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全部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签证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05.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内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0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0%,比上年减少21.9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费用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罪犯押解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区监狱管理局本级及2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05.39万元,平均每辆2.1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7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0%,比上年增加126.97万元,主要原因警示教育、业务交流等公务接待事项增多。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940次,人次38,227次。其中:主要用于安排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业务交流、警示教育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的工作用餐等所需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20.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5.41万元,降低0.24%。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比2022年增加702.39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差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4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52.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27.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5.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96.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687.8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0.4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61.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4.26%;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6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8辆、应急保障用车18辆、执法执勤用车19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2辆、其他用车7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6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5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378,349.86万元,执行数432,672.0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局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012个,项目支出总额132,464.9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012个,本级项目支出132,464.9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320个,涉及资金48,473.74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64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8,795.9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2.9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3.81%;37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4,614.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3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49%;1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549.0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4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65%;2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31.9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2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合理,不够完整,不够规范;二是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内容填写不够齐全,不够细化,不够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预算费用尽量细致精准,绩效目标设定要科学合理,这不仅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绩效目标的实现;二是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必须按程序、按制度且按月计划执行,做好有落实、有检查,保障各项目预算执行顺利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北海监狱5号劳动改造厂房项目”自评得分为96.61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23.81万元,执行数为838.34万元,完成预算的55.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按规定完成主体工程并通过验收;二是筑牢监狱劳动改造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意识还不够深刻,提供监控表格或报告未能很好的运用。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基础工作,坚持依法理财,合理安排财力,把绩效监控表格和报告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经费”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2,906.7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级指标完成良好。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既达到了预期效果也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三供一业”服务为居民生活带来了更专业化、更高效、更贴心的服务,让单位职工拥有舒心、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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