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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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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下属机构,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3号,占地面积6.18万平方米。是全区唯一一所面向全区监狱、戒毒系统和其他政法机关,集刑罚执行以及医疗、急救、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型监狱,以关押收治全区监狱系统传染病等特殊病犯为基本职能,担负全区监狱系统押犯、干警职工及家属的疾病治疗,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犯人卫生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本单位押犯的监管教育;负责罪犯保外就医及疑难疾病的复查鉴定;开展社区医疗服务,以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保证监管场所安全与稳定,加强警察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医疗管理为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现有23个职能科室:政治处、办公室、组织干部科、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生活卫生技术装备科、基建计划科、财务科、宣传教育科、保卫科、审计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监察室、纪委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科、医务科、医疗器械科、护理部、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技部、肾内科、重症监护室;3个直属机构:特警队、后保中心、警务督察队;4个按规定设置的机构:纪委、工会、妇委、团委6个监区;共36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2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2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4,643.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08.08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890.17万元,下降5.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21.5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19.73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资金需求,2022年减少一般债券资金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786.5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833.52万元,下降23.0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为监管安全工作需要,减少病犯人员收治以及门诊暂停对外服务,使得医疗收入减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没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735.0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3.09万元,增长97.6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根据防控政策要求,使得施工人员进监施工审批手续繁杂以及施工时间减少,监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能完工结算。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4,643.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100.16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19.73万元,下降5.7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11,403.09万元:主要用于监狱的日常运行。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69.95万元,下降6.3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14.0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3.43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394.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28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提高医疗保险计提基数。

4.住房保障支出788.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

5.年末结转和结余542.9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2.07万元,下降26.13%,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单位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业务部门统筹协调配合,施工效率加快,大部分项目已完工结算。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21.56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19.73万元,下降3.64%。其中:基本支出10,231.86万元,项目支出889.7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23.97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8%。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288.95万元,支出决算为8,59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59%。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绩效奖励、加班费、执勤津补贴、狱政设施建设资金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27.8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4%。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离退休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及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4.19万元,支出决算为39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0%。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医疗保险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23.02万元,支出决算为62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31.8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61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5%。差异原因为人员经费的政策性增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0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1%。差异原因为压减“三公”经费以及其他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2%。差异原因为退休费以及抚恤金增加。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618.9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713.80万元、津贴补贴2,503.03万元、奖金1,703.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0.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15.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4.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38万元、住房公积金623.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4.9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03.68万元,包括:办公费61.54万元、印刷费14.82万元、水费36.14万元、电费70.84万元、邮电费71.11万元、差旅费47.20万元、维修(护)费57.29万元、培训费7.09万元、公务接待费1.83万元、劳务费2.36万元、工会经费103.84万元、福利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1.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3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23万元,包括:退休费169.32万元、抚恤金73.96万元、生活补助6.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33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15万元,完成预算的85.80%,比上年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研学习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2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7.32万元,平均每辆2.4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36.60%, 比上年增加0.74万元,原因是调研学习活动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次,人次289次,其中:主要用于业务交流、专项检查、办理病犯出入院业务的工作用餐等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3.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93万元,降低0.89%,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以及其他一般性支出,比2021年减少6.69万元,降低0.6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支出、维修维护费等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9.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5.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7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7.5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9.3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待报废车辆7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1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8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等68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9.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制定的监狱工作目标任务,能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有效实现了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4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9.12%;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94%;6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82%;13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9.1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值编制不够细化;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不足,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与业务部门加强沟通,细化项目绩效指标,落实项目绩效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和协调,加快项目施工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项目自评得分为99.9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执行数为15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规定程序购买医疗设备,完成安装投入使用,有效的提高医务人员诊断正确率及工作效率,较好保障罪犯基本医疗需求。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医疗设备采购实施过程较长,业务部门间沟通协调不通畅。下一步改进措施: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及时将采购程序、进度等信息交互,加强协作,提高采购效率,让设备早日投入使用,解决医疗资源紧缺问题,更好保障罪犯基础医疗,维护监管场所安全与稳定。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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