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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5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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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监狱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的场所;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监狱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司法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决策、决定,保证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的正确执行。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收押、刑罚和改造。

(三)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四)编制监狱的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落实各时期监狱的改造、生产、安全、政工等工作任务,并制定奖惩办法和管理规定,确保监狱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监狱单位属地梧州市龙圩区,是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直属的二级预算单位,行政级别为正处级,公用经费档次属于监狱、戒毒综合定额,归口自治区财政厅国防政法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监狱设3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一监区至十二监区、办公室、组织干部科、宣传教育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工会(团委)、狱政管理科、刑罚执行科、教育改造科、狱内侦查科、生活卫生技术装备科、劳动改造管理科、特警队、财务科、审计科、基建计划科、警务督察队、保卫科、后勤保障中心、土地管理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科。

第二部分:梧州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二:《收入决算表》;表三:《支出决算表》;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梧州监狱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梧州监狱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梧州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14810.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10.76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40.13万元,增长6.7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50.7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21.60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日常维修维护经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经费和疫情防控经费补助的增加。

2.其他收入1759.9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18.53万元,增长41.77%,主要原因是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102.7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2.64万元,增长114000.44%,主要原因是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平台及专用配套设备智能升级改造项目未实施结转2022年100万元。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4910.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910.60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45.50万元,增长8.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12219.2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监狱安全管理的日常运行经费开支。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42.54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日常维护经费增加,突发疫情造成防疫开支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72.1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80.73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571.0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开支。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69.57万元,增长42.23%,主要原因是根据梧州市缴纳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为干警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16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748.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51万元,增长50.70%,主要原因是缴纳和补缴以人民警察执勤补贴和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及以前年度绩效奖为基数的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2.8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9.84万元,下降97.18%,主要原因是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平台及专用配套设备智能升级改造项目在2022年实施, 2021年形成的结转资金100万元在2022年形成支出。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监狱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50.79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21.6万元,增长4.13%。其中:基本支出10299.31万元,项目支出2851.49万元。

梧州监狱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37.2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5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3%。

(一)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77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33%。主要用于一是追加公务员奖励性补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以及增人增资等工资福利支出1962万元;二是追加狱政设施建设经费178万元;三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经费460.8万元;四是防疫工作经费257.17万元等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36.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7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63%,主要是追加人员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6.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80%,主要是人员减少财政收回小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拨款。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16.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68%,主要是人员减少财政收回小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拨款。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99.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63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5%。差异原因为年中追加绩效奖励、人员经费的政策性增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差异是压减“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8%。差异原因为年度追加死亡抚恤金等。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如下:工资福利支出8,630.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736.38万元、津贴补贴2,088.38万元、奖金2,048.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0.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05.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0.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4万元、住房公积金608.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2.8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23万元,包括:办公费58.6万元、印刷18.00万元、水费25.00万元、电费47.00万元、邮电费79.56万元、差旅费85.00万元、维修(护)费60.00万元、培训费8.24万元、公务接待费12.33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工会经费102.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5.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0.3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1.82万元,包括:退休费98.03万元、抚恤金48.56万元、生活补助1.6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1.76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梧州监狱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梧州监狱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45万元,完成预算的84.6%,比上年减少3.18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防控原因来访人员减少导致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梧州监狱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0.12万元,平均每辆1.5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33万元,完成预算的67.59%, 比上年减少0.37万元,原因是疫情期间防控原因来访人员减少导致接待费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8次,人次157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主要用于安排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业务交流、警示教育、罪犯押解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的工作用餐等所需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7.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23万元,下降0.7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09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变动,定额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1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3.0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85.1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2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9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防疫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16万元,执行数为115.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监狱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二是确保监内监管安全稳定,有效阻止新冠疫情传入监内。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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