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网站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本局决算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5 09:29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的场所;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的决策、部署,保证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的正确执行。

(二)规划、使用和管理监狱的监管警戒设施、技术武器、通讯设备等,统筹规划和实施监狱的狱政、生活基本建设。

(三)依法监管罪犯。

(四)坚持惩罚和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

(五)编制单位中、长、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对罪犯的收押、调遣、释放进行规范管理。

(七)建立、健全狱内侦查体系,开展狱内侦查工作,对反改造分子实施惩处;做好防止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反暴劫狱工作。

(八)根据司法部规定的罪犯生活食物量标准,做好罪犯生活费的管理、使用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建立罪犯医疗机构,做好防病治病工作。

(九)制定监狱生产经营计划。

(十)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党团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司法厅及监狱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位于广西北海市银海区,监狱下设23个职能科室、11个监区、3个监狱直属机构、5个按规定设置的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1711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117.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553.81万元,下降8.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28.5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675.03万元,下降9.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布局调整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我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我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289.3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21.21万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是财政专户收入增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我单位没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503.3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91.7万元,下降43.7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布局调整项目结转减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730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306.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757.01万元,下降9.2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14459.53万元:主要用于监狱的日常运行。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755.62万元,下降10.6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的布局调整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27.3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2.38万元,增长5.3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766.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9.91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是提高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计提基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653.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3.68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弥补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314.8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88.51万元,下降37.45%,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结转减少。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19.6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210.13万元,下降12.19%。其中:基本支出11182.65万元,项目支出4737.02万元。

我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155.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91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1%。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33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9%。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绩效奖励、加班费、执勤岗位津贴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00.8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9%。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了离退休生活补助、物业补贴等。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64.47万元,支出决算为76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6%。主要原因追加了退休人员医疗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58.03万元,支出决算为65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主要是人员调动、退休等因素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82.6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47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5%。差异原因为人员经费的政策性增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9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差异原因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5%。差异原因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及抚恤金增加。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476.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949.34万元、津贴补贴2315.04万元、奖金2055.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7.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5.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5.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9.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44万元、住房公积金653.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6.0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97.06万元,包括:办公费57.75万元、水费39.2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79.83万元、差旅费53.02万元、维修(护)费62.16万元、培训费0.43万元、公务接待费6.71万元、劳务费46.5万元、工会经费109.67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8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97万元,包括:退休费84.7万元、抚恤金22.31万元、生活补助1.68万元、医疗费补助31.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8.66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4%,比2021年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2年内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原因是2022年内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82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费用增加。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0.95万元,平均每辆1.7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3%,比上年减少12.23万元,原因业务交流等公务接待事项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2次,人次92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7.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77万元,降低0.52%。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增加3.66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是水费、电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9.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9.5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99.8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0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71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78.34%。

共组织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经费等10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1.05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我单位认真贯彻年初制定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坚持政策导向,加强预算管理,认真对待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开展自评工作,按时完成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8.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1)自评得分。根据年初设定的目标,对照年终完成的情况以及评分标准,我们自评分为95.88分。

2)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自评均符合要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维稳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3)社会效益指标自评符合要求,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较好。我单位秩序稳定,监狱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推进平安、法治、文化监狱建设,监狱安全稳定。

4)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尚不健全,对绩效监控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跟进整改,年中及时提出整改和预算调整意见或应用于下年度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意识还不够深刻,提供监控表格或报告未能很好的运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