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到贵港监狱开展远程庭审, 依法开庭审理“三类罪犯”减刑案件。
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庭审由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德升庭长担任审判长,庭审经过核实罪犯身份、介绍合议庭庭审人员、刑罚执行科领导宣读执行机关提交的减刑建议书、罪犯个人陈述、审判长以及检察官提问和监区警察出庭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证言证词的举证质证程序等庭审程序。认真听取检察机关和执行机关发表减刑意见后,审判长宣布本次减刑案件将由法院庭审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择日宣判。
贵港监狱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和狱内远程法庭,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远程庭审工作,进一步推动监狱“智慧监狱”建设和刑罚执行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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