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会见的亲情帮教作用,进一步搭建罪犯和亲属沟通的桥梁,鹿州监狱就2024年现场会见时间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及司法部《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等法律法规,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的亲属主要包括:
1
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2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叔、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3
基于婚姻的姻亲。即配偶、儿媳、女婿、配偶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伯、叔、舅、姑、姨等。
4
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5
上述亲属的配偶。
6
经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其他亲属。
会见人员办理会见时须持: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
②能证明与罪犯是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材料(如:与罪犯同户籍户口簿;结婚证;居委、村委、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亲属证明等)。
2
罪犯现场会见办理时间:
上午08:00-11:30
下午13:00-17:00
3
会见期间,原则上使用普通话。
会见人应该遵守监狱的相关会见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不得进行会见。
在会见楼查验身份证、会见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候见厅存放个人物品,进行人身及物品安检。
按现场指引有序进入会见区进行会见。
会见结束后返回候见厅取回个人物品并原路返回。
会见每月1次,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个成年人(可带至多2名未成年人)。
2
会见时接受警察的安全检查及管理,遵守相关要求。
3
会见时,不得大声喧哗、打闹,禁止使用手机、录音、录像、照相等设备,严禁传递违规违禁物品。
4
必须服从警察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对罪犯的思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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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会见:
①身份不明、手续不全的;
②酒后、精神或行为明显异常的;
③与罪犯案情有关或有其他可疑情形的;
④患严重传染病的。
* 会见亲属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警察有权停止会见。
鹿州监狱现场会见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87号和谐小区(原石榴河园艺场)
会见咨询电话:
0772—3012256,鹿州监狱狱政管理科
咨询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审:孔 莉
终审:黄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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