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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会见的亲情帮教作用,进一步拓宽罪犯和亲属沟通的桥梁,结合监狱工作实际,中渡监狱2026年会见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及司法部《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等法律法规,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的亲属主要包括:
1
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2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叔、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3
基于婚姻的姻亲。即配偶、儿媳、女婿、配偶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伯、叔、舅、姑、姨等。
4
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5
上述亲属的配偶。
6
会见人员办理会见时须持:
2
3
会见期间,原则上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确实需要使用其他语言的,须经现场管理警察批准。
4
会见人应该遵守监狱的相关会见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将终止会见。
会见次数限每月1次,每次会见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每次会见成年人不得超过3人(最多可带2名未成年人)。
2
会见时应当配合接受监狱警察的安全检查和管理,遵守监狱相关规定。
3
会见时,不得大声喧哗、打闹,禁止携带、使用手机和录音、录像、照相等设备,严禁传递违规违禁物品。不得泄露监狱敏感信息。
4
必须服从监狱警察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对罪犯的思想教育工作。
中渡监狱现场会见地址:
会见咨询电话:
0772-3029030 0772-3016091
咨询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08:30—12:00,15:00—17:30。
来源:中渡监狱
编辑:刘杨威
校对:倪 哲、蒋郅凡
一审:童团结、黎毅浩
二审:范小香、倪小兰
终审:黄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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