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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会见的亲情帮教作用,进一步拓宽罪犯和亲属沟通的桥梁,结合监狱工作实际,西江监狱就2026年现场会见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会见时间:2026年1月1日起,会见时间安排在每周一、二、三,08:30至11:30,15:30至17:30,会见办证截止时间分别为11: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会见。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的亲属主要包括:
1
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2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叔、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3
基于婚姻的姻亲。即配偶、儿媳、女婿、配偶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伯、叔、舅、姑、姨等;
4
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5
上述亲属的配偶;
6
会见期间,原则上使用普通话;
2
会见人应该遵守监狱的相关会见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不得进行会见;
3
会见每月一次,每次会见时间不超30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不超3人(含未成年人);
4
会见时接受警察的安全检查及管理,遵守相关要求;
5
监狱范围内,严禁拍照、摄影、录音等,违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6
必须服从现场警察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对罪犯的思想教育工作;
7
按罪犯所属监区对应的会见日期前来探望,非规定时间,不予办理。
* 会见亲属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警察有权停止会见。
会见人员办理会见时须持: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
②能证明与罪犯是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材料(如:与罪犯同户籍户口簿;结婚证;居委、村委、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亲属证明等)。
2
不得办理会见的情形:
①无身份证件或持无效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本人不相符的;
②未按规定进行审核(批)的;
③酒后、精神或行为明显异常的;
④患严重传染病的;
⑤与罪犯案情有关联有碍罪犯改造的;
⑥携带危险品或其它可能危害监狱安全物品的;
⑦质疑监狱执法、无理取闹或者侮辱、刁难办理会见人员的;
⑧其他不利于罪犯改造的。
* 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社会政治事件影响以及监狱安全需要等特殊情形,监狱可暂停办理罪犯会见,并做好告知、解释工作。
监狱西大门口查验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办证大厅现场登记会见。
会见楼候见大厅等候会见。
会见楼门口进行物品存放及人身安检。
按现场指引有序进入会见楼会见区进行会见。
会见结束后返回会见大厅取回个人物品并原路返回。
会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应当中止会见,并视情节在一至三个月内暂停会见:
1
谈论有碍罪犯改造或监管安全内容的;
2
传递信件及现金、通讯工具、毒品、淫秽物品、非法书刊等违禁物品的;
3
使用隐语、暗语或者非规定语种交谈,不听劝阻的;
4
非外国籍罪犯使用外国语交谈的;
5
大声喧哗或举止不文明的;
6
7
扰乱会见场所秩序,不服从会见现场警察管理的;
8
其他违反监狱会见管理规定的情形。
* 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西江监狱现场会见地址: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98号(从贵港高铁站公交车站上车,乘坐303、305、306路公交车,在西江监狱站下车)。
会见咨询电话:
0775-4536211。
咨询时间:
与会见时间安排一致。
来源:西江监狱
编辑:刘杨威
校对:倪 哲、蒋郅凡
一审:童团结、黎毅浩
二审:范小香、倪小兰
终审:黄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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