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各监狱罪犯家属汇款指南
一、英山监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服刑人员接收亲属汇款的管理工作,监狱将服刑人员本人提供并经监狱审核通过的亲属信息列入钱款管理系统“白名单”,并据此接收亲属汇款,“白名单”作为服刑期间接受亲属汇款的唯一合法途径,不是“白名单”内的人员将无法再汇款。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白名单”工作制
1.每名服刑人员最多可申请填报3名直系亲属列入“白名单”,因特殊情况无可汇款直系亲属的,服刑人员最多可申请非直系亲属1人列入“白名单”。
2.汇款“白名单”人员范围为服刑人员近亲属,直系亲属,具体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养父母、养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如无上述所列人员,在经监狱核查批准后,可指定一名非直系亲属为汇款人。
3.申请加入白名单的方式
直系亲属需要提供:亲属姓名、亲属关系、亲属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寄信或亲情电话方式告知服刑人员相关信息,再由服刑人员本人提出申请。非直系亲属需额外说明原因。
4.汇款“白名单”启用时间:2025年10月1日。
收款人信息
1.收款户名:*** (户名为收款人姓名即服刑人员姓名)
2.收款编号:**********(注:即为服刑人员在监狱内使用的个人零花钱帐户,该编号由服刑人员本人通过亲情电话、信件或会见方式告知亲属,请务必准确记录。)
汇款上账方式
服刑人员的亲属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缴费中心渠道向服刑人员汇款,资金实时到账,汇款手续费减免,系统自动上账到个人账户。
汇款方式为亲属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掌银在“缴费中心”模块向指定账户线上汇款。
04
1.监狱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服刑人员亲属将钱款转入监狱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严防诈骗。
2.服刑人员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时,监狱将停止接收新的外部汇款,月累计汇款和单笔汇款额度均不超过2000元,每月汇款最多3次,超出限额或次数将导致汇款失败,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超过规定额度的需另经监狱批准。
3.监狱对服刑人员提供的亲属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该亲属才能列入“白名单”,才能进行汇款。不是“白名单”内的任何人不能向服刑人员汇款,否则系统自动退回。
4.亲属汇款时,务必保证汇款信息与服刑人员收款信息完全一致,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款失败、无法入账或入账错误等损失由汇款人自行与银行协商处理。
5.如您无法汇款有可能您不是“白名单”内的人员或填写帐号有误,如对汇款程序事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拔打电话咨询:400-100-3253。
05
汇款方式及流程

扫描二维码或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进行银行卡(支持绑定他行卡)绑定
(一)注册流程
1.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后,点击注册。
2.输入本人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


3.输入短信验证码。
4.绑定本人身份证(可跳过)。


5.完成刷脸验证。
6.选择本人所在地。(例)


7.设置登录密码。
8.完成注册。


(二)绑定账户
1.登录掌银首页,点击“我的账户”。
2.点击“添加此账户”,按提示输入要素后,完成添加(注意,优先绑定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旗下的二类银行卡)。


(三)亲属汇款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操作流程(缴费中心)
1.进入生活缴费模块
·打开手机应用,在底部导航栏选择“生活”模块。
·确保页面左上角定位城市显示为桂林市。

2.选择生活缴费
·在“生活”页面中,找到并点击“生活缴费”功能入口。

3.进入更多里的商业服务选择杂费
·在“生活缴费”页面,点击更多选项。

·再次确认页面左上角定位城市为桂林市。
·将手机屏幕向下滑动,在“商业服务”分类下,找到并点击“杂费”。

4.选择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
·在“杂费”页面,点击展开更多按钮。

·在展开的列表中,找到并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

5.填写服刑人员及亲属信息
·在缴费信息填写页面:

·服刑人员编号:输入监狱提供的十位数服刑人员编号。
·服刑人员姓名:输入该服刑人员的姓名。
·直系亲属姓名和直系亲属身份证号:系统将根据登录账号信息自动带出,无需手动填写或选择分组。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6.输入金额并支付
·在支付页面:

·输入需要汇款的金额(请注意:每月汇款限额为2000元)。
·点击右下角的缴费按钮。
·进入支付方式选择界面:

·选择您已绑定的用于支付的银行卡。
·点击获取验证码。
·在验证码输入界面:

·输入您手机短信收到的验证码。
·点击确认完成支付。
7.支付成功
·支付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支付结果页面。


·请在此页面确认汇款交易成功并保存好相关电子凭证(如有需要)。
温馨提示:
·信息填写:“直系亲属姓名”和“身份证号”由系统自动填充,确保您登录的是汇款亲属本人的账号。
·金额限制:请务必遵守每月2000元 的汇款限额规定。
二、中渡监狱
为进一步规范服刑人员账户资金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司法部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要求,结合监狱实际,特制定本指南。现就家属汇款事宜说明如下,请按流程办理。
(一)汇款上账方式
服刑人员家属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掌上银行“缴费中心”向服刑人员指定账户线上汇款,资金实时到账,汇款手续费减免,系统自动上账到个人账户。直接转账或现金缴存将不再受理。
(二)收款人信息
1.收款户名:服刑人员姓名
2.收款编号:服刑人员编号(注:收款编号为十位数的服刑人员编号——由服刑人员本人通过亲情电话、信件或会见方式告知亲属,请务必准确记录。)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三)汇款方式及流程
掌银自助注册流程

扫描二维码或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进行银行卡(支持绑定他行卡)绑定。
1.注册流程
(1)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后,点击注册。
(2)输入本人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


(3)输入短信验证码。
(4)绑定本人身份证(可跳过)。


(5)完成刷脸验证。
(6)选择本人所在地。


(7)设置登录密码。


2.绑定账户
(1)登录掌银首页后,点击“我的账户”。
(2)点击“添加此账户”,按提示输入要素后,完成添加。(注意,优先绑定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旗下的二类银行卡)


家属汇款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中渡监狱
操作流程
1.进入生活缴费模块
打开手机应用,在底部导航栏选择“生活”模块。
确保页面左上角定位城市显示为“柳州市”。

2.选择生活缴费
在“生活”页面中,找到并点击“生活缴费” 功能入口。

3.进入更多里的商业服务选择杂费
在“生活缴费”页面,点击"更多"选项。
再次确认页面左上角定位城市为“柳州市”。将手机屏幕向下滑动,在“商业服务”分类下,找到并点击“杂费”。

4.选择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中渡监狱
在“杂费”页面,点击“展开更多”按钮。

在展开的列表中,找到并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中渡监狱”。

5.填写服刑人员及家属信息
在缴费信息填写页面填写以下信息:
服刑人员编号:输入十位数服刑人员编号。
服刑人员姓名:输入该服刑人员的姓名。
直系亲属姓名和直系亲属身份证号:系统将根据登录账号信息自动带出,无需手动填写或选择分组。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6.输入金额并支付
在支付页面输入汇款金额(请注意:每月汇款限额为2000元;若服刑人员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则无法汇入),点击右下角的“缴费”按钮。

进入支付方式选择界面,选择您已绑定的用于支付的银行卡。

在验证码输入界面,输入您手机短信收到的验证码,点击“确认”完成支付。

7.支付成功
支付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支付结果页面。请在此页面确认汇款交易成功并保存好相关电子凭证(如有需要)。


温馨提示
1.信息填写:“直系亲属姓名”和“身份证号”由系统自动填充,确保您登录的是汇款家属本人的账号。
2.金额限制:请务必遵守每月2000元的汇款限额规定以及账户余额不超过10000元的规定,否则系统拒绝汇入。
3.汇款失败:显示“未查到收款人信息,请核对收款人信息”,则表示您未经过审核。请及时将您的信息提供给服刑人员重新递交审核。
(四)注意事项
1.监狱对服刑人员提供的家属姓名、身份证号、关系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汇款。每名服刑人员最多只允许3名家属汇款。未经审核的家属将无法操作,系统会自动拒绝汇入。
2.每月汇款限额2000元以内,账户余额不超过10000元,否则系统自动拒绝汇入。
3.家属汇款时,务必保证汇款信息与服刑人员收款信息(服刑人员编号、姓名)完全一致,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款失败、无法入账或入账错误等损失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4.如您对汇款程序事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致电0772—3029020。
三、桂林监狱
一、汇款上账方式
服刑的家属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掌银渠道向服刑人员汇款,资金实时到账,汇款手续费减免,系统自动上账到个人账户。
汇款方式由家属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掌银在“缴费中心”模块向指定账户线上汇款。
二、汇款收款人信息
(一)收款户名: (户名为收款人姓名即服刑人员姓名)
(二)收款账号: (注:即为服刑人员在监狱内使用的个人零花钱账户,该账号由服刑人员本人通过亲情电话、信件或会见方式告知亲属,请务必准确记录。)
(三)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例如:
收款户名:张三
收款账号:XXXXXXXXXX
三、注意事项
(一)监狱对服刑人员提供的家属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该亲属才能进行汇款。其它任何人不能向服刑人员汇款,否则系统自动退回。
(二)家属汇款时,务必保证汇款信息与服刑人员收款信息完全一致,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款失败、无法入账或入账错误等损失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三)如您对汇款程序事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拨打电话咨询:400-100-3253。







四、女子监狱
(一)汇款资格条件
监狱核准过的罪犯直系亲属
(二)汇款限额
每月累积入账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元。
(三)账户信息
1.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监狱
2.账号:623281XXXXXXXXX XXXX(罪犯个人的19位账号);
3.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盘龙路支行;
4.备注栏:填写X监区+罪犯姓名+金额。
(四)汇款流程
1.罪犯亲属通过亲情短信或信件获取罪犯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2.监狱制作《服刑人员专属人员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及《服刑人员专属银行账户操作指南》,通过邮寄方式通知罪犯家属;
3.监狱只接受家属、监护人通过银行柜台电子汇款、各商业银行手机APP汇款或邮政汇款。监狱不建议支付宝、微信、ATM机存取款等实名认证情况不便于开放查询的途径汇款。(建议优先选择在建设银行柜台办理业务);
4.填写汇款信息时,须完整、正确地填写罪犯个人账户信息(注:个别银行在柜面办理转账时需要告知银行柜面工作人员,该笔转账业务为对公转账业务,否则可能造成转账失败。);
5.外国籍罪犯家属所在国银行不能直接汇入人民币的,家属可联系驻华使领馆,由使领馆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协助办理转账汇款。
(五)业务咨询服务电话:0771-8056606(生活卫生技术装备科)
五、宜州监狱
为规范管理罪犯资金往来,保障罪犯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狱管理规定,宜州监狱对罪犯亲属汇款实行汇款人“白名单”制度。以下是详细的汇账指南:
一、“白名单”的含义
亲属汇款人“白名单”是指符合条件、通过监狱审核登记备案并录入监狱罪犯零花钱系统,可以给罪犯汇款的亲属(监护人)名单及银行账号。
二、申办“白名单”的亲属范围
可列入“白名单”管理的汇款人原则上限于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也适用于已经在监狱会见室办理过会见的亲属,每名罪犯最多可绑定其中3人,每人限1张银行卡。
三、申办“白名单”的方式
(一)会见时申办
亲属会见时,可在会见大厅使用微信,扫描宜州监狱罪犯亲属汇款(白名单)审核登记表二维码,按登记表的要求填写、上传身份证、会见单、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提交成功后,监狱十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绑定银行卡,监狱不再另行告知是否绑定成功,亲属自行汇款即可。
(二)邮寄材料申办
罪犯亲属可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宜州监狱指定地址:
1.汇款人与罪犯的合法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公安局、村委、街道办开具的关系证明);
2.汇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3.汇款人银行卡复印件;
4.手机号码、家庭地址(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5.邮寄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西开发区宜畔路1084号1084-X-X(如罪犯刘某某在五监区一分监区服刑,通信地址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西开发区宜畔路1084号1084-5-1刘某某收),邮政编码:546300。新入监不超过二个月的罪犯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西开发区宜畔路1084号1084-10-1。
材料寄到后,由罪犯所在服刑监区警察初审材料并提交监狱生活卫生科办理(材料不符要求的,由罪犯自行通过书信或亲情电话等方式通知其亲属补充),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绑定,监狱不再单独通知,亲属可自行汇款。
四、罪犯个人零花钱账号的获取方式
(一)由罪犯本人通过写信等方式告知亲属
(二)亲属来监狱会见时,通过监狱会见大厅的查询机查询罪犯个人零花钱账号
五、“白名单”亲属汇款方式
(一)中国工商银行卡通过扫描缴费二维码汇款
1.登录微信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面“广西宜州监狱零花钱卡充值项目”二维码,进入缴费页面。

2.在打开的汇款页面输入罪犯个人零花钱卡号。

3.输入汇款工商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点击“确定”。

4.点击“付款方式”,选择审核通过的白名单银行卡,按页面提示的操作步骤汇款。

(二)中国工商银行卡通过手机银行线上汇款
使用已捆绑的工商银行卡通过工商银行手机APP汇款,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个人工行APP。
2.点击工行APP页面最下面的导航栏的“生活”。

3.在打开的页面上找到“生活缴费”并点击。

4.在位置信息栏选择切换地址为:广西—河池。

5.在“全部缴费”的搜索框输入“广西宜州”。

6.在跳出的页面选择:“广西宜州监狱零花钱卡充值项目”。

7.在页面“零花钱卡号”:输入罪犯个人零花钱卡号(19位数)。

8.输入汇款金额

9.点击“付款方式”选择绑定的汇款卡,再点击“确定付款”,按页面提示的汇款步骤操作完成汇款。

(三)农行、建行等其它商业银行卡(非工行卡)线上汇款
使用已捆绑白名单的农行、建行等其它商业银行卡汇款,必须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手机APP汇款,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手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安装中国工商银行手机APP。

2.在打开的页面输入与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

3. 打开中国工商银行APP,用手机号注册并登录工行APP。

4.将捆绑的其他商业银行卡添加到中国工商银行注册账户下。
(1)在工行APP首页页面点击“账户”。

(2)在我的账户页面往下滑动找到并点击“添加本人其他银行卡”,按提示步骤添加已捆绑白名单的其它商业银行卡到工商银行账户下。

5.按前面第5页-10页的“(二)中国工商银行卡通过手机银行线上汇款”步骤进行操作汇款。
六、汇款遇到问题怎么办?
罪犯亲属汇款遇到问题怎么办?请电话咨询工商银行工作人员或监狱业务科室电话。
(一)宜州区工商银行
宜州营业厅:0778-3212591
宜州市正广场支行:0778-3211410
宜州城北支行:0778-3142581
宜州富豪街支行:0778-3212377
(二)宜州监狱生活卫生科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电话:0778-3186008
七、注意事项
(一)罪犯接收汇款每月不超过三笔,单次或累计限额不超过2000.00元,非罪犯亲属请勿存款。
(二)严禁罪犯亲属向监狱内的其他罪犯或非罪犯亲属向监狱的罪犯汇款,凡违反管理要求造成违法违纪的一律通过法律渠道追究个人责任。
(三)罪犯亲属在汇款时请认真核对收款人信息、账号是否正确无误,如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造成损失的,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六、贵港监狱
(一)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监狱;
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贵港分行营业部
(二)罪犯家属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给罪犯个人中国银行账号(账号由监狱或罪犯个人以短信、电话或信件方式提供)存款;
1.罪犯个人账号为19位数的,收款人名称请写罪犯的姓名,罪犯家属可通过中国境内任意一家银行的人工柜面(包括银行大厅通过机器自助汇款)、ATM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方式转账汇款,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的转账汇款,不接受现金存入、现金汇款。汇款时必须注明且正确填写罪犯的户名、卡号(如:罪犯姓名+罪犯卡号为6217开头19位卡号+汇款人联系姓名及联系电话)。
2.罪犯个人账号为17位数的,转账时收款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监狱(一定要写对)且在附言必须注明:罪犯姓名及罪犯编号(不注明转入到罪犯个人账户)。家属仅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人工柜面(包括银行大厅通过机器自助汇款)转账。
3.罪犯个人账户每月入账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可向生活卫生技术装备科提出申请)。
(三)存款咨询电话
0775-4360655(中国银行贵港分行零花部)
0775-4581418(贵港监狱财务科)
0775-4580082(贵港监狱生活卫生技术装备科)
技术咨询电话:0771-4894032 梁工
七、北海监狱
为方便家属给予罪犯钱款,从即日起,罪犯的直系和旁系家属(以下简称家属)可以通过网银、手机银行转账方式或在各银行网点(尽量通过建设银行)转账方式办理。现将有关信息告知如下:
(一)收款人信息
例如:您向在本监狱服刑的张三汇款,您应填写以下信息。
收款人:北监张三(注意:收款人均为“北监+罪犯名字”)
收款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此处填写罪犯本人19位建设银行账号。注意:账号为罪犯个人虚拟账号,每名罪犯均为不同的银行账号,由罪犯通过亲情电话、信件或会见方式告知家属)
开户银行:北海建行湖南路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等(具体按银行要求或填写提示操作)
(二)家属给予罪犯资金额度和方式
1.单笔存汇款不得超过2000元;每月外部存汇款不得超过2000元,汇款次数不得超过3次。经监狱批准的特殊情形除外。
2.家属在银行营业网点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办理【推荐】。
营业网点:优先在建行营业网点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办理,家属也可到除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通过汇款方式上账(由于账号特殊性,银行会存在查询不到账号的情况,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不存在此问题)。
3.家属通过网银、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向罪犯汇款【推荐】。
(三)注意事项
1.家属在银行柜台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为罪犯汇入钱款时,应核对收款人信息中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是否与罪犯指定银行账户信息一致,因银行账户信息填写错误造成钱款退回、无法入账或入账错误的损失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2.从即日起,家属在探监前给予罪犯钱款可通过营业网点、手机银行。
3.监狱工作人员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要求罪犯家属将钱款转入监狱工作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
4.在银行柜台办理向罪犯的汇款业务需本人持身份证办理,不能用现金存入。
5.咨询电话:0779-2260273,0779-2260272
八、柳州监狱
(一) 汇款资格条件
监狱核准过的罪犯直系亲属
(二) 汇款限额
每月累计入账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元。
(三) 账户信息
1. 账户名:服刑人员本人姓名
账号:6229 5599 0开头的罪犯个人账号(通过亲情电话、视频会见、信件、家属收到的新犯入监通知书等方式获取服刑人员个人账号)
2.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柳州露塘分理处
(四) 汇款流程
1.罪犯亲属通过亲情电话、视频会见、信件、家属收到的新犯入监通知书等方式获取服刑人员个人账号。
2.农行手机银行APP存款(支持全国服刑人员家属存款)
① 到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开通农业银行掌上银行业务。
② 登录农业银行掌上银行APP选择生活-生活缴费-选择更多-选择杂费-定位:柳州-搜索输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监狱”-进入柳州监狱服刑人员零花钱存款界面
③ 在罪犯姓名处输入罪犯姓名,罪犯账号处输入罪犯个人账号,输入存入金额,注意核对服刑人员账号和姓名后,点击缴费即可。(建议优先采用此存款方式)
(五)注意事项:
1. 不支持现金存款
2. 咨询服务电话:0772-2722095
九、黎塘监狱
(一)广西区内:任一中国农业银行网点,柜面使用ABIS系统,交易码9am1。款项当日自动转入罪犯账号,监狱与银行次月初对账后通知各监区。(目前柜面转账方法最稳定无误,广西区内家属尽量使用该方法,推荐使用农业银行卡进行转账,以便无法入账时退回款项。)
(二)广西区外:中国农业银行掌上银行(手机APP)、网上银行:首页-生活缴费-公用事业费-定位:南宁-选择黎塘监狱,填写相应内容。
掌银网银注意事项:
1.掌银和网银方法偶尔存在款项已扣款,但无法汇入罪犯个人账号的情况,需监狱与银行次月对账后手动导入。请区内罪犯家属优先使用“方法一”前往当地农行柜台进行转账。
2.请勿连续多笔转账,否则导致款项扣款成功但入账失败,尽量单笔存够所需,减少转账次数;每月最后一日请勿使用转账。
3.请勿使用农业银行微信小程序,否则款项通过第三方支付,入账失败时无法核实身份退回。
(三)罪犯账号由罪犯个人通过电话、信件方式提供。
(四)业务咨询电话—黎塘监狱财务科0771-5920656。
十、桂中监狱
一、监狱汇款规定
(一)汇款人资格条件:仅限监狱核准过的服刑人员亲属。
(二)亲属每笔汇款上限为1000元,每月汇款次数累计不超过5次,总汇款额度不超过 2000元。
(三)监狱服刑人员零花管理系统将设置汇款次数和总汇款金额警示提醒,服刑人员账号超过额度规定的,将被限制消费或冻结账户、停止消费。
二、收款人信息
收款人(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不能填写服刑人员姓名)
收款账号(账号):6228xxxxxxxxxxxx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柳州市鹿寨县雒容支行
汇款备注(附言):汇款人姓名、与服刑人员关系、X监区、服刑人员姓名
三、汇款方式
(一)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营业网点柜台,向服刑人员汇款。
(二)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网银、手机银行APP转账方式,向服刑人员汇款。
四、亲属汇款相关知识
(一)银行柜台汇款注意事项
1、在银行柜台汇款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咨询银行大堂工作人员,到对公业务柜台填写对公业务结算单规范操作汇款事宜。
(二)农行手机银行汇款方式
第一步:打开农行手机银行APP,进入首页后点击“转账”,选择“账号转账”。
第二步:填写收款方、收款账户、收款银行、转账金额。
五、亲属注意事项
(一)在银行柜台或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为服刑人员汇入钱款时,应核对收款人信息中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是否与服刑人员指定银行账户信息一致,因银行账户信息填写错误造成钱款退回、无法入账或入账错误的损失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二)服刑人员向亲属提供的账号是监狱内部设立的服刑人员个人唯一账户,专人使用,以 6228 开头共 19 位数,由服刑人员通过书信、短信平台等方式将各自账号告知家属。
(三)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15天,所属账号将不接收亲属汇款,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出监所属账号自动取消。
六、咨询电话
会见室:(0772)6518372
生活卫生技术装备科:(0772)6518106财务科:(0772)6518952
十一、柳城监狱
一、汇款上账方式
服刑人员的家属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掌银渠道向服刑人员汇款,资金次日到账,汇款手续费减免,系统自动上账到个人账户。
汇款方式由家属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掌银在“缴费中心”模块向指定账户线上汇款。
二、汇款收款人信息
(一)收款户名: (户名为收款人姓名即服刑人员姓名)
(二)收款编号: (注:即为服刑人员在监狱内使用的个人零花钱帐户,该编号即服刑编号。由服刑人员本人通过亲情电话、信件或会见等方式告知亲属,请务必准确记录。)
(三)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三、注意事项
(一)监狱对服刑人员提供的家属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该亲属才能进行汇款。其它任何人不能向服刑人员汇款,否则系统自动退回。
(二)家属汇款时,务必保证汇款信息与服刑人员收款信息完全一致,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款失败、无法入账或入账错误等损失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三)如您对汇款程序事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拔打电话咨询:400-100-3253或0772-7781129。






十二、西江监狱
为规范管理服刑人员零花钱,根据监狱零花钱管理规定,西江监狱对服刑人员家属汇款实行汇款人“白名单”制度。相关规定及要求如下:
一、 汇款资格条件
家属汇款人“白名单”是指符合相关条件并通过监狱审核登记备案后,录入西江监狱服刑人员零花钱汇款系统的3名服刑人员家属姓名和手机号码。
二、 汇款次数及限额
汇款次数默认3次,每月累计入账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元。
三、申办“白名单”的家属范围
可列入“白名单”管理的汇款人原则上限于服刑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也适用于已经在监狱办理过会见的家属,每名服刑人员最多可绑定其中3人,每人限1个手机号码。
四、申办“白名单”的方式
(一)新犯入监时,汇款指南随《入监通知书》寄出,待服刑人员在入监监区申请白名单登记成功后方可汇款。
(二)白名单手机号码更换:已通过监狱审核的3个白名单手机号码如需更换,新的手机号码由家属通过信件、亲情电话、会见等方式告知服刑人员,由服刑人员报经管教警察审核后方可更换。
五、“白名单”家属汇款操作流程
(一)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汇款页面

(二)进入汇款页面。输入家属姓名、家属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按钮,填入验证码后,点击验证家属信息。注意:家属信息需要事先在监狱登记,未登记的家属无法汇款。操作页面如下图:

(三)核对服刑人员信息。选择要汇款的服刑人员,核对姓名、关系无误后,输入汇款金额,点击汇款按钮。操作页面如下图:


(四)选择支付方式,跳转到对应支付平台支付。支付成功后,显示汇款成功界面,操作页面如下图:


注意:每月累计充值金额有额度限制,不可超过!汇款之日起3日后到账。
六:联系方式
财务科联系方式:0775-4536219
生活卫生装备科联系方式:0775-4536332
十三、钟山监狱
为规范管理罪犯资金往来,保障罪犯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狱管理规定,监狱对罪犯亲属汇款实行汇款人“白名单”制度。每名罪犯最多可申请填报2名直系亲属列入“白名单”。
直系亲属需提供:亲属姓名、亲属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亲属本人银行卡号(借记卡,建议使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联系方式、关系证明,并将以上相关信息准确填入“白名单”申报表(详见附件),寄给罪犯或现场会见时提交监狱。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北环东路356号 钟山监狱+罪犯监区+罪犯姓名
监狱收到“白名单”信息后1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录入罪犯钱款管理系统,即为“白名单”设置成功,亲属方可通过农业银行APP使用“白名单”名下账户向罪犯汇款。
(一)收款户名、账号
收款户名:罪犯姓名
账号:10位数罪犯编号(即会见信息单上的罪犯编号,可在会见时保存或由罪犯本人告知亲属)
汇款前请仔细核对收款户名、账号是否正确,汇款人信息是否与“白名单”信息完全一致。因账户信息填写错误、汇款人信息与“白名单”信息不符造成的钱款退回、无法入账或入账错误等损失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二)汇款权限
罪犯狱内个人账户是其在监狱的唯一账户,只能接收“白名单”人员的汇款,一旦出现违规汇款行为,监狱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汇款限额
每月汇款不得超过3次,单笔汇款额度和每月累计汇款均不得超过2000元,超出限额将导致汇款失败。
(四)汇款途径
在农业银行手机银行APP上,使用通过“白名单”的银行卡号进行汇款(暂不支持现金、ATM或营业厅柜台汇款,暂不支持支付宝或微信转账付款)。
注意:使用农业银行手机银行APP进行汇款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所述步骤操作,不得使用转账汇款历史记录进行转账汇款,否则将造成钱款退回、无法入账或入账错误。
未尽事宜,请咨询钟山监狱生活卫生科:0774-5691026、400-100-325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三)银行卡绑定:登录农业银行手机App,选择下方选项“我的”(如图一显示),点击银行卡后进入银行卡管理界面(如图二显示),再选择最下方的添加银行卡点击进入输入银行卡号界面,输入绑定的银行卡号(如图三显示)下一步,进入绑定他行卡管理界面(如图四显示),输入绑定银行卡号(办理该卡号时绑定的手机号码)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后再输入验收码后,点击下一步即使显示绑定成功信息,即完成银行卡号的绑定工作。





(一)登录农业银行手机银行APP,点击下方的“生活”。

(二)点击“生活”进入“生活”选项后,注意左上角显示的位置要进行重新选择,广西贺州本地的除外,其他地方的需要在这里重新选择位置为广西贺州市。


(三)点击“生活缴费”,进入“生活缴费”页面,然后在搜索框里输入“钟山监狱”,出现不同选项,最后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监狱(钟山监狱零花钱缴费项目)”。


(四)点击“钟山监狱零花钱缴费”项目,进入到下一步缴费界面输入服刑人员编号及姓名(请仔细核对避免出现错别字),同时核对直系亲属姓名、身份证号码(注:该条目不可编辑)是否为“白名单”亲属。点击下一步进入输入金额界面。

(五) 输入金额后点击“缴费”进入缴费界面。注:月汇款和单笔汇款额度均不超过2000元。

(六)点击“缴费”进入到下一步

(七)选择不同的银行卡,然后点击确定,输入密码后付款成功。
(八)使用农行APP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汇款界面,进行输入相关信息后,汇款的方式重复如上述(三)-(七)步骤进行操作即可

附件
汇款“白名单”申报表
|
罪犯姓名 |
罪犯所在监区 |
家属姓名 |
关系 |
汇款家属 身份证号 |
汇款家属 银行卡号码 |
汇款银行卡 绑定手机号码 |
开户行 |
十四、钦州监狱
钦州监狱服刑人员家属汇零花钱指南:
1.服刑人员白名单家属(服刑人员指定的汇款家属)可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并开通农业银行手机银行业务。
2.登录农业银行手机银行后——选择“生活缴费”——定位改为“广西钦州市”,选择“更多”,进入——“商业服务”——“杂费”选项。
3.搜索并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监狱服刑人员零花钱”缴费项目——正确填写服刑人员姓名、账号、拟存入金额。
4.点击下一步,核对罪犯账号和姓名后,点击“缴费”可完成缴费操作。
5.罪犯零花钱汇款账号:622955990+罪犯编号(编号由服刑人员自行通过亲情电话告知或家属办理会见手续时获得)
十五、梧州监狱
方法一:使用农行掌上银行APP缴费(支持全国服刑人员家属)。
1.服刑人员家属到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开通农业银行掌上银行业务。
2.登录农业银行掌上银行APP后,选择生活缴费界面,定位改到梧州市,直接在搜索框中输入“梧州监狱”进行搜索,单击“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监狱政策性零花钱”缴费项目,或者使用农业银行APP扫下方二维码,录入服刑人员姓名,服刑人员账号是622955990 + 服刑人员编号(例如6229559904515******),拟存入金额,存款人姓名。
3.核对服刑人员姓名、银行账号等汇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缴费可完成汇款操作。

方法二:到广西农业银行网点柜台办理汇款(只支持广西区内服刑人员家属)。
广西服刑人员家属可到广西区内农行营业网点,告知银行职员需要办理向监狱服刑人员汇款的业务,并向柜员提供监狱服刑人员所在的监狱、姓名及汇款账号后,即可办理。
方法三:扫下方微信二维码存款。

温馨提示:
1.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存款方式,注意一定要核对清楚服刑人员姓名、银行账号等汇款信息。
2.每月服刑人员家属汇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2000元(含2000元)。
3.因每月最后一天为银行结算时间,请家属切勿于每月最后一天汇款。
十六、鹿州监狱
一、汇款上账方式
服刑人员家属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掌上银行“缴费中心”向服刑人员指定账户汇款,资金隔天到账,汇款手续费减免,系统自动上账到个人账户。直接转账或现金缴存将不再受理。
二、汇款收款人信息
(一)收款户名:XXX(服刑人员姓名)
(二)收款编号:XXXXXXXX(服刑人员编号,由服刑人员本人通过亲情电话、信件或会见方式告知家属,请务必准确记录。)
(三)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鹿寨县支行营业室
三、注意事项
(一)监狱对服刑人员提供的家属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家属才能进行汇款。未经审核的人员汇款,系统将自动退回。
(二)家属汇款时,务必保证汇款信息与服刑人员收款信息完全一致,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款失败、无法入账或入账错误等损失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三)如您对汇款程序事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拨打咨询电话:
贵州乐诚技术有限公司客服:400-100-3253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0772-3012272 0772-3012279

汇款方式及流程
掌银自助注册流程:扫描二维码或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进行银行卡(支持绑定他行卡)绑定。

(一)注册流程
(二)绑定账户
(三)家属汇款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操作流程
十七、未成年犯管教所(邕州监狱)
(一)罪犯汇款条件
监狱核准过的罪犯直系亲属。
(二)汇款限额
每月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
(三)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
账号:(每名人员有专属账号,以62开头,共19位数字)
开户行:建行南宁盘龙路支行
备注:汇款给X监区+服刑人员名字+金额(四)汇款途径
1.可在建设银行【推荐】或者其他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按照【收款人信息】填单存款或转账;
2.登录建设银行手机APP【推荐】或其他商业银行手机APP在转账界面按照【收款人信息】输入服刑人员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和转账金额即可办理转账操作;
3.登录手机支付宝,单击转账à转到银行卡à按照【收款人信息】输入服刑人员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存款金额后单击确定即可办理转账操作。
(四)注意事项
1.支持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不支持微信转账、现金。
2.必须备注清楚是转账给谁,无备注自行负责。
3.转账过程中必须核对清楚专属账号是否正确。
(五)注意事项
生活卫生科:0771-5489369;财务科:0771-5489788
十八、南宁监狱
(一)罪犯亲属汇款白名单
本监狱依法依规建立罪犯亲属汇款白名单机制。即在狱内消费管理系统收集、建立每名罪犯的亲属汇款白名单账户信息,汇款白名单对象为罪犯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罪犯的监护人、罪犯子女的监护人或经监狱批准的其他特定关系人,每名罪犯的亲属汇款白名单最多可绑定亲属的3个银行账户(只有这3个经过审核并录入狱内消费管理系统的银行账户能向罪犯狱内个人账户存汇款)。通过白名单账户,采取银行转账等可溯源的实名方式,向罪犯狱内个人账户转账的,账款可以直接进入罪犯亲属汇款子账户;非白名单账户,无法存汇款到罪犯个人账户。
(二)存汇款操作说明
例如:您向本监狱罪犯张三汇款,您应填写以下信息。
收款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这11个字必须准确、完整,不能有错字、漏字或多字)
收款账号:623281336000×××××××(此处填写罪犯本人19位建设银行账号)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填写此固定户名)
账号:623281336000×××××××(罪犯本人19位建设银行账号)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盘龙路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等(具体按银行要求或填写提示操作)
转账金额:罪犯狱内个人账户中亲属汇款子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时,禁止继续接收新的外部汇款;单笔存汇款不得超过2000元;每月外部存汇款不得超过2000元,汇款次数不得超过3次。经监狱批准的特殊情形除外。
存汇款附言(备注栏附言):严格按照“南宁监狱×××(罪犯姓名)”格式填写,不要添加其它文字、符号、空格等,以免影响存汇款成功。
向罪犯狱内个人账户存汇款的方式:
1.在银行营业网点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办理(推荐)
2.通过建设银行网银、手机银行办理(推荐)
严禁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及现金存入等方式向罪犯狱内个人账户存汇款。
(三)“汇款白名单”申办方式
1.亲情电话沟通申办
监狱安排罪犯拨打亲情电话给亲属,告知亲属需及时了解“汇款白名单”的含义、正确的汇款方式,收款账号(623281336000×××××××,共19位数字,前12位固定为 623281336000,后7位代表每名罪犯专属账户);同时,亲属要及时告知罪犯白名单需绑定的亲属的姓名、关系、银行账号等必填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此方式适用于已经在监狱会见楼办理过会见审核手续的罪犯亲属。
2.现场办理申办
罪犯亲属可于会见时间在监狱会见楼现场办理,提交以下申办信息材料:
(1)汇款人与罪犯的合法关系证明: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汇款人与罪犯双方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供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须盖公章);系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2)汇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汇款人手机号码、家庭地址(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汇款人银行卡复印件(不包括信用卡或社保卡,此银行卡为汇款人“白名单”专用卡)。
审核成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卡绑定,监狱不再另外告知是否绑定成功,亲属自行汇款即可。
3.邮寄材料申办
罪犯亲属可将以下信息材料邮寄给罪犯转交监狱警察申办:
(1)汇款人与罪犯的合法关系证明(同上)。
(2)汇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家庭地址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3)汇款人银行卡复印件。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2号南宁监狱×监区×××收(如罪犯张某某在一监区服刑,邮寄地址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2号南宁监狱一监区张某某收”),邮政编码:530029。材料寄到后,由罪犯所在监区的警察初审材料并代为办理(材料不符要求的,由罪犯通知其亲属补充完善),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绑定,监狱不再单独通知,亲属可自行汇款。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罪犯亲属通过白名单账户在银行柜面或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向罪犯狱内个人账户存汇款时,应认真核对收款人信息中的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等是否与罪犯专属账户信息一致,因银行账户信息填写错误造成钱款退回、无法入账或入账错误的损失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2.罪犯狱内个人账户是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狱内钱款的唯一账户。
3.罪犯亲属通过白名单账户在银行柜面办理存汇款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不能用现金存入。
4.反诈提醒:监狱工作人员绝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罪犯亲属将钱款转入监狱工作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
5.对提供虚假证明、违反规定向罪犯狱内个人账户存汇款等行为,监狱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汇款咨询电话:中国建设银行南宁盘龙路支行电话0771—5787250,乐诚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25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生活卫生科电话0771—2190809。
十九、新康监狱
(一)罪犯汇款条件
监狱审核批准的罪犯亲属(仅限在新康监狱服刑的罪犯)。
(二)汇款限额
每月汇款累计最高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
(三)账户信息
1.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食堂(收款人名称固定,不能写罪犯个人姓名)。
2.账号:每名罪犯专属账号,以62328开头,共19位数字。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盘龙路支行。
4.备注:所在监区+罪犯名字+汇款用途。
(四)汇款流程
1.线下办理
可在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持银行卡及身份证在柜台办理转账业务。
2.线上办理
通过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的电脑客户端网银及手机银行APP办理转账业务。
(五)注意事项
1.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2.必须备注清楚是转账给谁,无备注自行负责。
3.转账过程中必须核对清楚专属账号是否正确。
4.在新康监狱住院治疗的系统内罪犯:住院病犯亲属到送押监狱存款,送押监狱转款到新康监狱银行账户或罪犯个人账户。
5.在新康监狱住院治疗的系统外病人(犯罪嫌疑人或强制戒毒人员等):按由各送押单位或通知家属转入新康监狱银行账户,转账备注嫌疑人姓名+用途。
(六)业务咨询电话:
财务科:0771-6752268,生活卫生技术装备科0771-675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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