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推动学法活动经常化,更好地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掌握法律基本知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厅字〔2023〕19号)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司通〔2017〕155号)要求,决定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
考试学习对象
(一)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务员及其他从事公务工作人员;
(二)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及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
(三)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
(四)国家出资企业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人员以及国家出资企业委派到所属企业中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人员;
(五)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学习考试方式及时间
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5年1月31日
方式:本年度学习和考试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考试方式开展。请各单位组织人员在“广西普法云平台”(https://www.gxpf.cn)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或学法网站(https://exam.gxpf.cn)进行学习和考试,也可使用手机登录“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进行学习和考试。
已参加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人员可直接登录进行学习和考试;学习考试人员信息变动报送及新增考试单位报名方式详见附件2;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4。
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在2019—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二)考试题型。题目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10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各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各1分;判断题30题,每题各1分。
(三)考试要求。(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180分钟,记为3个学时;(2)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可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合格证打印。学员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可登录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已参加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学习考试且考试合格人员和已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可在2025年1月1日后直接打印2024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证明。
学习考试服务
自治区司法厅为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人员提供学习考试咨询,各级管理员操作协助服务。学习考试期间,每天9:00—12:00,15:00—18:00设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在学习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0771—5820142、5806416、5883552、5806421
电子邮箱:gxxfyfks@163.com
使用安卓手机学习考试的入口,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打开底部“学习培训—学法用法”选项,进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界面。或直接下载“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APP)进行操作(详见附件3)。使用苹果手机的学员,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学习考试。
附件1:2024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doc 附件2:2024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后台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指南(单位管理员适用).doc 附件3:2024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doc
附件4:2024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常见问题解答.doc
来源:广西司法厅
编辑:黎毅浩
校对:倪 哲、蒋郅凡
一审:范小香、倪小兰、童团结
二审:孔 莉
终审:黄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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